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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即办发[2020]8号)精神,根据《青岛市即墨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单位于2021年2月22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区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对我单位管理的区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施了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设置情况
我单位管理的区级专项资金1项,设立依据如下:公租房租赁及物业费补贴专项资金。1.根据《即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即政发[2015]52号)规定,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建设和租赁补贴并举,建立健全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重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适度扩大租赁补贴发放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增强其通过租赁市场解决住房困难的能力。2. 依据2016年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青岛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经区政府批准设立。
二、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分析
公租房租赁及物业费补贴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数金额为4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0万元,区级资金45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执行率92.39%。资金支付申请提报即墨区财政,由即墨区财政局足额支付到我单位账户,由我单位足额支付到各镇街单位账户,各镇街足额发放到补贴家庭个人账户。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该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支出情况与绩效目标设定基本符合,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挪用等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即墨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及区住宅发展保障服务中心、区民政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截止到2020年底,本项目资金涉及镇街9个,涉及户数75户,涉及资金41.57679万元。
三、专项资金绩效监控情况
2020年,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区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即财绩效[2020]175号)文件要求,对单位上述公租房租赁及物业费补贴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监控,均未发现问题。
四、绩效评价结论
本部门所属实施的公租房租赁及物业费补贴专项资金本次绩效评价得分为98.48分。
本次评价工作中未发现问题。
五、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具体要求,我们汇总编制《即墨区住宅发展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和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表报送区财政备案,并在20日内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
青岛市即墨区住宅发展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