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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供销社2020年度区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3-19


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即办发[2020]8号)精神,根据《青岛市即墨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单位于2021年2月8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对本部门管理的区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施了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设置情况

部门管理的区级专项资金共计1项,设立依据如下:农副产品推广宣传费用。依据《青岛市即墨区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纪要》(即政纪字〔2018〕70号)精神,经区政府批准设立。

二、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分析

农副产品推广宣传费用。农副产品推广宣传费用预算批复数金额为18万元,其中,区级资金18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执行率100%。该项资金由区财政局足额支付到青岛市即墨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账户。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该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支出情况与绩效目标设定一致,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挪用等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农副产品推广宣传费用。截止到2020年底,本项目主要用于:即墨农副产品直供体验中心(青岛店)、古城供销社(古城店)、即墨农副产品运营中心的线上线下广告宣传费。共计18万元。本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三、专项资金绩效监控情况

2020年,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区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即财绩效[2020]175号)文件要求,对本部门(单位)上述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监控,未发现问题。

四、绩效评价结论

本部门所属管理的区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本次评价工作中未发现存在问题。

五、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具体要求,我们汇总编制《2020年度即墨区供销社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和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表报送区财政备案,并在20日内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

                     青岛市即墨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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