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即办发[2020]8号)精神,根据《青岛市即墨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1年2月10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对本部门管理的区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施了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设置情况
清洁煤炭和环保炉具推广政府采购项目。依据《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区2020年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即政办发【2020】30号),经区政府批准设立。
二、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分析
清洁煤炭和环保炉具推广政府采购项目。清洁煤炭和环保炉具推广政府采购专项资金预算批复金额为1350万元,其中675万元为区级财政资金,675万元为镇(街)配套资金。因清洁煤炭和环保炉具推广工作于2021年4月结束,目前尚不能确定最终推广数量。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该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支出情况与绩效目标设定一致(或基本符合),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挪用等违法违规使用问题(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用途,有违规使用问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清洁煤炭和环保炉具推广政府采购项目。因清洁煤炭和环保炉具推广工作于2021年4月结束,目前尚不能确定。
三、专项资金绩效监控情况
2020年,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区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即财绩效[2020]175号)文件要求,对本部门(单位)上述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监控,未发现问题。
四、绩效评价结论
本部门管理的区级专项资金本次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
本次评价工作中未发现存在问题的专项资金,资金使用符合规定用途,无违规使用问题。
针对评价工作中情况,我部门(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控,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挪用等违法违规使用问题,优化资金使用,提高利用率。
五、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具体要求,我们汇总编制《2020年度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和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表报送区财政备案,并在20日内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
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7日
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
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即办发[2020]8号)精神,根据《青岛市即墨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1年2月10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对本部门管理的区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施了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设置情况
清洁煤炭和环保炉具推广政府采购项目。依据《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区2020年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即政办发【2020】30号),经区政府批准设立。
二、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分析
清洁煤炭和环保炉具推广政府采购项目。清洁煤炭和环保炉具推广政府采购专项资金预算批复金额为1350万元,其中675万元为区级财政资金,675万元为镇(街)配套资金。因清洁煤炭和环保炉具推广工作于2021年4月结束,目前尚不能确定最终推广数量。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该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支出情况与绩效目标设定一致(或基本符合),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挪用等违法违规使用问题(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用途,有违规使用问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清洁煤炭和环保炉具推广政府采购项目。因清洁煤炭和环保炉具推广工作于2021年4月结束,目前尚不能确定。
三、专项资金绩效监控情况
2020年,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区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即财绩效[2020]175号)文件要求,对本部门(单位)上述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监控,未发现问题。
四、绩效评价结论
本部门管理的区级专项资金本次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
本次评价工作中未发现存在问题的专项资金,资金使用符合规定用途,无违规使用问题。
针对评价工作中情况,我部门(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控,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挪用等违法违规使用问题,优化资金使用,提高利用率。
五、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具体要求,我们汇总编制《2020年度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和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表报送区财政备案,并在20日内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
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