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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市即墨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2月4日在青岛市即墨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局长 金旭亮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即墨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及提出的审查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兜实安全发展底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5.6亿元,增长6.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5.4亿元,增长17.6%,非税收入完成30.2亿元。
当年收入加上体制结算和调入资金等,扣除上解支出后,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124.05亿元。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7.52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4亿元,上年结转资金9.67亿元,收入总计162.64亿元。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33.47亿元。加上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4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6.23亿元,结转下年21.54亿元,支出总计162.64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59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体制结算和调入资金等,扣除上解支出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106.91亿元。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6.76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4亿元,上年结转资金7.68亿元,收入总计142.75亿元。
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16.22亿元。加上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4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6.23亿元,结转下年18.9亿元,支出总计142.75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44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93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6.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46亿元,再融资债券0.8亿元),调入资金1.05亿元,上年结转资金2.97亿元,收入总计72.19亿元。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50.52亿元。加上专项债券还本支出0.8亿元,调出资金0.9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9.96亿元,其中:区级结转17.42亿元,镇级结转2.54亿元,支出总计72.19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15万元,当年收入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435万元,收入总计1476万元。
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495万元,加上调出资金30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76万元,支出总计为1476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52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年滚存结余24.13亿元,可供使用的资金共计44.65亿元;当年支出为20.4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4.18亿元。
(五)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上级下达我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5.44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11.27亿元,全年共可使用46.71亿元,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已拨付16.96亿元,结转下年24.1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亿元。
(六)政府债务情况
青岛市下达我区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6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务限额。2023年,全区政府债务限额为209.4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5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94.9亿元。
2023年,青岛市共为我区代发政府债券48.2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46亿元,用于支持全区33个公益性项目建设;再融资债券2.2亿元,用于偿还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分级次看,区级留用20.5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8.3亿元,再融资债券2.2亿元),转贷镇街、功能区使用27.7亿元(全部为新增债券)。全区共安排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4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0.8亿元。
截至2023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共计209.4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4.5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94.9亿元。全区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之内,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七)蓝谷管理局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蓝谷管理局实现一般公共预算财力2.05亿元,实现政府性基金财力0.1亿元,相应安排支出2.15亿元。
(八)落实区人大预算审查决议情况
2023年,面对经济下行带来的超预期减收、民生性支出刚性增长带来的严峻挑战,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各项工作要求,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的各项审查意见,承压前行、勇挑重担,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兜牢“三保”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这一年,我们坚持底线思维、节本增效,统筹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更新优化工作理念。精准把握当前经济换挡转向的变化趋势,立足于发挥财政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将工作重点从之前的“精打细算高效分配”转为“开源节流组织收入”,及时调整目标,注重统筹兼顾,一手抓“强化财力保障,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兜牢‘三保’底线,防范社会稳定风险”,加强横向沟通、纵向联动,形成稳经济、促发展、保民生工作合力。
构建节约型运行机制。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全方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继续保持一般性支出压减态势。进一步加大财力统筹力度,坚决不搞只有形象、不见收益的“面子工程”“盆景工程”,严禁出台超出财力承受能力的民生政策或者打着民生的幌子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切实将精打细算、节用裕民落到实处。持续推进资产共享共用,2023年,合理调配8家临时机构新增资产配置,优先自公物仓调剂使用,全年调拨资产524件,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加强资金全流程管理。充分发挥全过程绩效管理效能,加强事前绩效评估,把评估结果作为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2023年,通过事前绩效评估节约资金1200余万元;对区级547个项目实施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避免资金闲置趴窝和损失浪费;组织对2022年度630个区级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评价不合格、设计不合理的,予以调整、优化、核减。严把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关,切实做到“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全年组织完成项目预决算审核122项,审核总金额约65.36亿元,审减金额约4.76亿元,实现政府投资从预算到决算的全过程控制。
——这一年,我们坚持稳中求进、主动作为,全力做好聚财生财文章。
破题攻坚财源建设。成立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出台加强财源建设等一揽子措施,指明财源建设攻坚方向。建立重点税源企业跟踪联系机制,做好企业服务指导,提升存量企业税收贡献度;依托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以商招商,鼓励创新经济发展,优先引进占地少、纳税多、附加值高的优质企业,全力扩大财源增量。强化部门-区位-国企三级联动的综合治税模式,运用“大数据+清单”等手段,深化税收协同共治,构建全区联动的财源建设工作格局。
积极拓宽增收渠道。建立健全财金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打通政策性、商业性融资渠道,加力争取融资支持。加大“走上去”争取力度。充分发挥财政部全国基层调研联系点的对上联络渠道优势,全面客观汇报当前基层财政运行情况,争取上级下达我区留抵退税补助9.7亿元,缓解当前财政的“燃眉之急”。
——这一年,我们坚持靶向意识、精准发力,加快推动经济回升向好。
加快释放政策红利。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阶段性暂免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精准支持小微企业、制造业、科技创新等市场主体。2023年,全区累计办理退税减税约54.6亿元,惠及企业13万户次,有效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
加力积极财政政策。贯彻执行青岛市“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等政策清单措施,直面市场主体需求出招发力,加力巩固全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对豪江智能、卓英社科技等重点企业精准服务,顺利推动豪江智能在深圳创业板上市,全区上市企业达到10家。推进无抵押无担保“人才贷”政策,引导银行机构支持高层次人才及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统筹各类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改造、先进制造业发展等,有力激发了市场主体发展信心。
优化政采营商环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足额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2023年,政府采购赋予中小企业合同签订比率高于85%。严格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预付款制度,货物类项目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服务类项目不低于10%,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供应商,再提高10%。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效能,加大“政采贷”推广力度,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这一年,我们坚持突出重点、兜牢底线,全力保障改善民生。
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安排7300余万元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学校财政保障水平。坚持资源扩容,年增资金4000万元,新增150名“顶岗实习”教师、190名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新启用实验三小惠欣路分校等13处中小学、幼儿园,新增学位1.2万个。聚焦教育惠民,对67所农村小规模学校食堂进行运行成本补助,提高学生午餐质量;发放各类助学金及免学费2000余万元,资助困难学生2万余人次。
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全年发放低保、特困、临时救助资金2亿元,保障低保、特困、低保边缘等困难群众3.3万人,临时救助800余户。救助标准持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5%,达到每人每月1045元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至每人每月1568元,实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城乡统一;将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由1815元/人/月提至2090元/人/月,社会保障坚实有力。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投入力度,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再提高5元,达到人均89元,全年安排补助资金1.2亿元,持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影响力。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30元,拨付4.37亿元有力保障全区80万参保居民医保待遇。拨付医疗救助财政补助2200余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9万人次,充分发挥救助资金兜底保障作用。
——这一年,我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和战略。
用好用足专项债政策。坚持“向上取经”。密切关注最新政策动向,多渠道、分层次、常态化对接走访,争取上级在业务上指导、工作上支持、额度分配上倾斜。全年发行专项债46亿元,较2021年增加36亿元,较2022年增加10.3亿元,规模创历年新高。坚持“向内优化”。主动适应“高频发行、加快完成、提前下达额度”发债节奏,抢时争速申报项目。优先支持国有企业承接专项债项目建设运营,提高国企资金流动性。将有限的发债额度全部用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产业园区建设、农业水利工程等33个区级重点项目,切实发挥专项债券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积极作用。坚持“向下推广”。主动破解难题,做好业务指导,强化政策宣讲和落实力度,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切实提升项目谋划质量和申报成功率。
支持推进土地出让。全力筹措资金1.4亿元,支持易地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助力营流路北通、机场东西快速路等区级重点项目土地征收出让工作高效推进;快速筹划调拨资金5000万元,支持镇街开展土地整理;统筹上级资金2300余万元,激励镇街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地整改工作。
支持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运用“考评+奖补”政策,开展主城区范围内交通秩序、“小广告”治理、绿化提升、空中线缆等整治工作,激励镇街完善城市管理长效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专项债券和上级补助2.2亿元,加力支持整治提升24个老旧小区,集中开展雨污水分流、外墙保温、无障碍设施等惠民工程,惠及居民1.38万户。创新“政府引导、镇街实施、业主参与、财政奖补”方式,探索为无物业住宅小区引入专业化、市场化物业服务,巩固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
积极赋能乡村振兴。印发《2023年度即墨区涉农资金总体使用方案》,整合各级涉农资金8.44亿元,统筹支持现代水网建设、农村清洁取暖、高标准农田等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新建两处乡村振兴示范片区、46处美丽乡村示范村、29处宜居宜业美丽乡村项目。争取1.2亿元专项债券,支持宋化泉水库除险加固、田横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提升工程。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0.83亿元,惠及农户近20万户,补贴面积达125万亩。认真落实上级农业保险和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助力夯实粮食安全和种业发展根基。
——这一年,我们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债务风险底线。
合理安排政府举债计划。把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债务风险底线。坚持量力而行,结合财力情况、债务风险水平、项目建设情况等因素,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预算绩效评估,合理申报专项债资金需求,确保举债和偿债能力相匹配。大力统筹资金资产资源和各类政策措施,稳妥化解存量债务,确保政府债务风险等级在合理空间。把债务还本付息作为重要内容,按照计划据实安排、足额保障,确保债务本息按期足额偿付。
构建政府债务监管“闭环”体系。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强化财政预算刚性约束,健全监测、预警、通报、考核等一揽子机制,着力提升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效能;加强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坚决把控专项债券资金投向,对专项债券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实行穿透式监测,构建起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周期管理链条。
助推城投类公司可持续发展。坚持“削峰减负”,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持续加大金融机构对接力度,统筹财政资金资源,有序推进国企临期债务接续和高息债务置换。坚持“强筋壮骨”,增强国企造血能力。打破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资产界限,统筹政府资产资源支持和晟公司完成AA+评级;将城区停车场特许经营权盘活转让旅投公司,支持企业融资7亿元;用好专项债政策工具,支持旅投公司承接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运营;加强资产资源盘活,牵头推进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划拨工作。坚持“严管强控”,对城投类企业债务实施专班运作、提级管理、清单落实,对存在的风险隐患超前预警,及时处置,坚决守牢债务违约底线。
这一年,我们坚持解放思想、守正创新,激发财政改革发展新动能。
推动非税收入缴库电子化。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推动非税收入电子化缴库管理,实现非税收入缴库由传统的线下业务升级到智能终端,全过程无纸化、电子化,有效规避人工缴库造成的不及时、不对称等问题。同时,实现缴库业务全程留痕,信息可追踪、可监控,极大提升非税收入缴库管理规范性、高效性、安全性。2023年,已办理线上非税收入缴库业务281笔,累计缴库4.3亿元。
抢抓上级改革机遇。全年累计争取中央、省、市转移支付资金35.44亿元,同比增长27.3%。逐步扩大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覆盖面,将区级资金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纳入监控,加强对资金的全过程、全链条监控,加快直达资金落地见效。2023年,收到中央及省级直达资金8.9亿元,资金分配率100%,支付率达95%,惠及群众77万人次。
持续提升财会监督水平。借助山东省双随机平台抽取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引导单位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组织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重点民生资金等专项整治行动,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农业农村补贴等领域,采取“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通过抓点带面、巩固成效、建立长效机制,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健全财会监督机制。
各位代表,2023年全区财政运行比较平稳,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工作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恢复基础还不牢固,叠加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影响,可用财力紧张,但民生领域刚性支出只增不减、重点领域资金保障需求迫切,收支冲突进一步加剧。二是部分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仍不够到位,预算绩效管理的质量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采取精准务实的举措有效加以解决。
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始终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增进民生福祉,保障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
1.强化政府资金统筹。统筹财政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政府债券等资金,加强政府“四本预算”统筹衔接。各部门(单位)非财政拨款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强化支出重点保障。将落实中央、省、市、区重点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树立零基预算理念,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及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
3.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执行追加管理,除政策性、应急突发性事项外,预算执行中一般不追加预算。严格落实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防止财政资金流向节能环保不达标企业。
4.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成本效益分析。严格落实事前绩效评估办法,经评估认定不具备实施条件或存在风险隐患的,一律不得实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草案
综合考虑当前的经济形势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10.9亿元,增长5%;当年收入加上体制结算和调入资金等,扣除上解支出后,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计127.57亿元。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等42.46亿元,收入总计170.03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亿元。加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0.03亿元,支出总计170.03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草案
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84.29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体制结算和调入资金等,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107.5亿元。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等42.41亿元,收入总计149.91亿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88亿元。加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0.03亿元,支出总计149.91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38.8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年结转资金0.34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为39.14亿元,其中区级财力为39亿元。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等26.75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3亿元(其中新增债券32亿元,再融资债券1亿元),收入总计98.89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7.89亿元,加上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亿元,支出总计98.89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870万元,当年收入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676万元,收入总计1566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62万元,加上调出资金304万元,支出总计1566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22.05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年滚存结余24.18亿元,可供安排的资金共计46.23亿元;当年支出预计21.8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24.35亿元。
(七)区级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汇总安排情况
汇总以上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146.5亿元,扣除行政事业单位及教育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转等支出57.4亿元、预备费1.1亿元,加上教育收费等资金0.6亿元和争取发行再融资债券1亿元后,2024年区级当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共计89.6亿元。
1.支持农业发展资金3.1亿元
(1)农业生产发展资金0.6亿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衔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管护、互花米草综合治理等支出。
(2)水利及海洋渔业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调水经费、墨水河龙泉河综合整治等PPP项目建设补助、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质检测、海上救援队伍建设等支出。
(3)林业及畜牧业资金0.3亿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除治、森林防火、滨海公路及疏港公路绿化养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支出。
(4)村级转移性支出等支出1亿元。
2.支持教育发展资金7.5亿元
(1)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资金5.8亿元,主要用于中小学生校内托管、校园安全提升、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困难学生资助和教师队伍建设等支出。
(2)改善办学条件资金1.7亿元,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车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等支出。
3.社会保障性支出29.2亿元
(1)社会保险基金补助21.7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基金补助补贴等支出。
(2)优抚安置补助资金2.9亿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优抚对象补助、义务兵优待、企业军转干部等支出。
(3)社会福利与救助资金2.7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高龄补助、居家养老服务、孤儿及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等支出。
(4)就业创业资金1亿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支出。
(5)残疾人事业资金0.9亿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托养补贴、残疾人教育和康复救助、重度残疾人就业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3.4亿元
(1)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3亿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计划生育服务补助等支出。
(2)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1.1亿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保障、老年乡医生活补助、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等支出。
5.支持城乡环境提升资金6.5亿元
(1)城市公共事业运营补贴资金1.6亿元,主要用于公交企业经营性亏损补贴、城区供水运营补贴、居民集中供热亏损补贴等。
(2)污水和垃圾处理资金2.6亿元,主要用于污水和污泥处置、垃圾处理厂运行、垃圾分拣处置、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餐厨垃圾处理等支出。
(3)城市维护和管理资金2.1亿元,主要用于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及提升、城区环境卫生统管、城乡环卫一体化、城市管理等支出。
(4)节能环保资金0.2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生态环境执法等支出。
6.支持经济发展资金0.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和引导高质量发展、人才引进、财源建设等。
7.统筹城乡发展资金11.4亿元
(1)城乡基础设施配套1.4亿元,主要用于供热供气配套、规划编制及以前年度的政府投资项目等支出。
(2)支持镇街、功能区建设和国有企业发展等资金10亿元。
8.支持社会事业发展资金4.1亿元
(1)文化事业发展资金0.2亿元,主要用于文化提升、博物馆及文物保护管理等支出。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9亿元,主要用于平安即墨建设、提升消防保障能力、社会综合治理等支出。
(3)其他社会事业发展资金2亿元,主要用于基层党建、应急管理、政务公开优先提升等支出。
9.对口援助资金1.1亿元,主要用于对口支援新疆、西藏、菏泽、宜昌、甘肃省陇南市和定西市等困难地区。
10.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8.7亿元。
11.保障征地补偿等土地成本性支出9.8亿元。
12.以前年度结转项目支出4亿元。
(八)“三保”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保”支出83亿元,其中:保工资51.4亿元、保基本民生30亿元、保运转1.6亿元。
(九)蓝谷管理局预算安排草案
2024年,蓝谷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力预计0.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力预计0.1亿元,支出相应安排0.6亿元。
(十)政府债务情况
青岛市财政局提前下达我区2024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2亿元,全部为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已编入2024年预算草案。后续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将待青岛市财政局最终确定后,适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根据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情况,一般债券到期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券到期以专项债券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分年度落实偿债资金来源,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确保财政中长期可持续。2024年,在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一般债券还本付息支出0.5亿元,全部为付息支出;在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安排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支出8.2亿元,其中,还本支出1亿元,付息支出7.2亿元。
三、切实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
2024年,全区财政工作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扎实做好抓收入、控支出、防风险、严管理工作,以财政之“为”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以更大力度强化组织收入,夯实财政保障根基
把稳增长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切实稳定可用财力。持续加强财源建设。积极培养财源、涵养税基,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对接服务,加强重点税种和重点环节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加大对优质税源招引力度,夯实增收基础。加大2023年国债项目争取力度。强化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联动配合,扎实做好项目筛选申报,全力争取上级国债资金支持。做好2024年专项债项目储备发行。进一步强化项目策划,做深做实项目储备,优先支持国企承接专项债项目建设运营,重点支持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带动效应强的重大项目,最大化释放债券资金投资拉动作用。加强部门间联动配合,协同推进土地出让工作。
(二)以更硬标准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单位履职业务经费原则上压减30%,暂缓安排培训、参观考察、调研、论坛等活动经费;从严控制建设类支出,办公业务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非危不修”,非急需政府投资项目暂缓实施。坚持将兜牢“三保”底线作为财政工作的硬任务,坚守“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严格执行“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优先保障、足额编制预算,不留缺口。在库款调度和资金拨付上,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及时足额兑现人员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确保各项基本民生政策落实到位。
(三)以更实举措防控风险,守牢不发生债务违约底线
树牢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统筹做好债务风险化解处置。近期,围绕畅通“政企银”微循环,撬动银行机构为国有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紧盯国家一揽子化债方案和利好政策,争取到期债务展期、借新还旧和高息融资置换等业务,有序化解处置存量债务。中期,进一步加大行政事业资产资源统筹盘活力度,依法依规注入国有企业,充实壮大国企资产规模,统筹提高国企造血和融资偿债能力。远期,紧扣区委、区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工作部署,通过支持国企承接有运营收益的公益项目建设、政府购买服务事项、产业园项目建设运营等多种手段,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助力国企国资健康发展。
(四)以更严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全面实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将成本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加强紧平衡下财政资金节本增效。健全零基预算管理机制,打破惯性思维和支出固化格局,特定目标类项目以“零”为基点,不受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影响,统筹考虑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严从紧、分类编制预算。持续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有力提升资金使用和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提高镇街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规范预决算公开,优化对镇级转移支付结构,强化库款调度管理,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以当仁不让的使命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着力攻坚克难,奋力创新突破,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加积极的财政力量!
主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我们通常说的某地某年财政收入完成多少、增长多少,指的就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该项收入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税收收入,二是非税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目前,即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仅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其他保险基金已陆续划归上级管理,不再纳入我区预算。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通过超收收入、结余资金和调入的政府性基金等建立的具有储备性质的资金,用于弥补年度预算执行中的收支缺口,或调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使用。
6.调入资金:是指按照规定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财政专户等调入统筹使用的资金。
7.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给予下级政府,并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的预算资金。
8.政府债务:是指由各级政府承担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新《预算法》实施后,地方政府举借债务主要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筹措。
9.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是指地方政府举借债务不得突破的规模,是地方政府债务的“天花板”。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10.一般债务:是指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公益性事业发展的一般债券、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债务。
11.专项债务:是指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的专项债券。
12.再融资债券:是指为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金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分为再融资一般债券和再融资专项债券。
13.财政直达资金:是指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民生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疫情影响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支持地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