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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市即墨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6日在青岛市即墨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局长 金旭亮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即墨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及提出的审议意见,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此基础上,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9.5亿元,下降14.2%,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完成119.1亿元,增长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4.1亿元,下降29.7%,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完成83.6亿元,下降10.1%,非税收入完成35.4亿元。
当年收入加上体制结算和调入资金等,扣除上解支出后,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113.83亿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2.74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23亿元,上年结转资金7.77亿元,收入总计147.57亿元。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32.9亿元。加上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23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79亿元,结转下年9.65亿元,支出总计147.57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65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体制结算和调入资金等,扣除上解支出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97.12亿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1.31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23亿元,上年结转资金7.29亿元,收入总计128.95亿元。
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14.28亿元。加上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23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79亿元,结转下年9.65亿元,支出总计128.95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8.26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5.1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1.8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35.7亿元,再融资债券6.12亿元),上年结转资金10.27亿元,收入总计115.45亿元。
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105.97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09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6.12亿元,调出资金0.1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13亿元,支出总计115.45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022万元,当年收入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200万元,收入总计8248万元。
2022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6006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80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35万元,支出总计为8248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94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年滚存结余23.02亿元,可供使用的资金共计41.96亿元;当年支出为18.5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3.39亿元。
(五)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上级下达我区转移支付资金27.84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4.16亿元,全年共可使用32亿元,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已拨付19.41亿元,结转下年11.4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7亿元。
(六)政府债务情况
青岛市下达我区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1.9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务限额。2022年,全区政府债务限额为170.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5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3.76亿元。
2022年,青岛市共为我区代发政府债券45.05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35.7亿元,用于支持全区21个公益性项目建设;再融资债券9.35亿元,用于偿还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分级次看,区级留用20.75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3.4亿元,再融资债券7.35亿元),转贷镇街、功能区使用24.3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2.3亿元,再融资债券2亿元)。全区共安排政府债券还本支出9.3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23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6.12亿元。
截至2022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共计163.4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4.5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48.9亿元。全区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之内,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七)蓝谷管理局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蓝谷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亿元,支出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亿元,支出1亿元。
(八)落实区人大预算审查决议情况
2022年,全区财税部门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落实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的各项审查意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大助企纾困力度,落实落细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持续保障改善民生,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着力稳定全区经济大盘。
1.高站位强化增收节支,财政运行更加稳健
拓宽聚拢财源工作广度。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理念,召开全区财源工作会议,强化“部门-区位-国企”三级联动,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密切关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及重大项目税源梳理和预测分析,凝聚治税合力,加强疑点税源跟踪,提高存量税源管控精准度;健全完善招商项目税源评估和税收筹划机制,将财源建设与招商引资、园区建设等合理衔接,发挥上市公司、产业基金、央企国企作为招引平台优势,培育引进优质增量税源。
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强度。持续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2022年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在青岛市定额标准80%的基础上再压减10%,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规模不超过上年预算规模,结余财力集中用于“三保”保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基层落实退税减税降费专项资金6.24亿元,全部用于“三保”支出;围绕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督,建立全流程管理体系,紧盯直达资金支出和实施效果,2022年接收中央及省级直达资金11.7亿元,资金支付率达99.5%,点对点拨付50余户企业、30余万人,有力有效保证重点领域支出强度。
发挥专项债券调节力度。为有效破解城市更新等区委、区政府重点项目筹资难题,拉动有效投资增长,2022年,以用好用足专项债逆周期调节作用为发力点,依托专项债项目推进工作专班,通过全方位培训、面对面指导、全周期跟进等措施,持续加大专项债项目储备、发行力度,对上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累计对奇瑞产业园配套、老旧小区改造等21个项目发行专项债共35.7亿元,发债规模在青岛市位居第4名,较上年增长25.7亿元,其中,涉及棚户区及老旧小区改造、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升级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7个共18.1亿元。
2.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政策效能更加精准
以退税减税降费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成立由财政、税务、人民银行三部门组成的退税工作小组,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广覆盖、精准化、多形式的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力求税费政策红利以最快速度直达市场主体。聚焦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加大留抵退税力度,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全年办理留抵退税约39亿元,是2021年全年退税总额的10倍。
以政策扶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围绕“稳中求进”政策清单,聚焦助企纾困,更加注重精准发力,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心针”。坚持培优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积极筹措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等发展资金,惠及企业1700余户次;安排1000万元支持高质量办好“助商惠民”、“嗨购即墨”消费季活动,拓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受疫情影响的餐饮、商超、汽车等产业加快恢复。
以基金赋能撬动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资源集聚作用,引导基金参股设立的7支产业投资基金,实现放大10倍杠杆效应,对多个产业进行资金、科技、人才全方位赋能。通过资本招商落地的创新奇智全国总部实现港股上市,成为我区首家境外上市企业,项目落地后为我区带来15个持股平台及产业上下游企业。
3.高支撑配置民生资源,民生福祉更有温度
推动发展优质均衡教育。坚持全域统筹、共建共享,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保障教育均衡发展。学前教育突出“普惠”,补助资金1600万元实现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6.61%;统筹资金3.8亿元建成书香幼儿园、棠邑路幼儿园、岘山幼儿园等公办园22所,回租回购民办园34所,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省市要求。义务教育突出“均衡”,投入资金31.7亿元,建成并启用德馨小学东部分校、二十八中东部分校、书香小学等中小学15所,有效破解创智新区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及城西学位紧缺难题,改善办学条件。高中教育突出“提质”。整合优化高中布局,支持推进即墨一中改扩建项目、龙山新高中、龙泉新高中项目建设,推动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职业教育突出“融合”,统筹资金支持职教园区建设,推进职业教育规模集约发展。
提升卫生健康整体水平。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统筹资金约5.8亿元保障疫情防控需求。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拨付1亿余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79元提高至84元,保障居民免费享受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管理、老年人免费查体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医疗机构卫生服务能力,投入1100余万元,新增7处县级重点专科、新购置彩超诊断仪等医疗设备,逐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
坚持稳住就业基本盘。坚持“民生为本,就业优先”原则,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3200余万元、惠及6.6万人次,为1100户创业实体发放创业补贴1900余万元;促进大学生就业,发放4800余万元就业、住房补贴,惠及高校毕业生1.5万人次;助力稳岗位、促就业,发放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1700余万元、惠及5000余人次,发放1000余万元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惠及困难群众4400余人次。
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投入2.6亿元支持城乡低保、特困等九类人员保障标准提高10%,惠及困难群众3万余人,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投入1000余万元用于补贴残疾人托养、对6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切实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200元/人/月提高至210元/人/月,全年拨付5亿余元,惠及城乡居民21.8万人次,逐步构建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稳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投入1亿元支持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农村无害化厕所管护等人居环境改善;拨付资金2亿元,支持新建21处美丽乡村示范村、180余个农村综合改造项目、移风店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金口“凤祥芹乡”等4处示范片区,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为9万余户农民发放耕地地力保护、种粮补贴1亿余元,安排5000余万元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2.5万亩,全力保障粮食生产;为1800名脱贫享受政策、易致贫人员购买保险,防止返贫、致贫。
4.高效能增强数字引领,改革发展更有活力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与数字技术应用深度融合,将预算编审、预算执行、绩效评价、会计核算等环节进行“一体化”整合,实现财政业务全链条管理。政府采购率先引入“青易办”电子签署服务系统,通过网络互联、系统互通,以电子数据替代10余项纸质信息采集,提升政府采购效率。认真落实重大财税改革和财政政策,形成高质量基层调研报告呈报财政部,财政部对我区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表示高度肯定。
健全预算绩效体系。落实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把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事前绩效评估规定,对新增重大支出政策和大额支出事项,按规定开展事前评估;在青岛市成本绩效管理改革中先行先试,推进成本绩效管理和支出标准建设;强化绩效结果应用,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安排预算、改进管理的依据,逐步构建起涵盖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和政府债务等专项领域的绩效评价新体系。
各位代表,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依法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前进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受经济下行、外部环境和减税降费等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的基础仍不牢固,刚性支出持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部分部门预算管理规范性有待提高,成本绩效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第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巩固经济回升向好。
(二)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
1.加强资源统筹。强化责任担当,“固存量、引增量”,加强财源建设,通过全域全员聚财引税,厚植生财潜力;助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充分发挥逆周期调节中的“稳定器”和“顶梁柱”作用;用好用足政府债券政策,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2.坚持保障重点。支出安排“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坚决兜牢“三保”底线,教育、医疗、社保等关系国计民生领域,做到“不犹豫、不讨论、硬安排”。
3.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确需出台的,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所需资金由部门调整优化现有支出政策解决。
4.深化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重要项目绩效目标、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同步报送区人大审议、同步向社会主动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草案
综合考虑当前的经济形势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05.6亿元,增长6%;当年收入加上体制结算和调入资金等,扣除上解支出后,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计122.03亿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收入7.65亿元,上年结转等9.35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4亿元,收入总计140.43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亿元。加上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4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0.03亿元,支出总计140.43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草案
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85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体制结算和调入资金等,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110.37亿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收入7.65亿元,上年结转等9.35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4亿元,收入总计128.77亿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34亿元。加上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4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0.03亿元,支出总计128.77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74.12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年结转资金0.03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为74.15亿元。加上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收入等2.23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5.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5亿元,再融资债券0.8亿元),收入总计92.18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1.38亿元,加上专项债券还本支出0.8亿元,支出总计92.18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1015万元,当年收入加上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收入2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435万元,收入总计1470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65万元,加上调出资金305万元,支出总计1470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19.4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年滚存结余23.39亿元,可供安排的资金共计42.79亿元;当年支出预计19.4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23.37亿元。
(七)区级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汇总安排情况
汇总以上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184.52亿元,扣除行政事业单位及教育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转等支出60.33亿元、预备费1.11亿元,加上教育收费资金 0.39亿元和争取发行再融资债券2.2亿元后,2023年区级当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共计125.67亿元。
1.支持农业发展资金4.57亿元
(1)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65亿元,其中:
——乡村振兴资金1亿元。
——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0.1亿元。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0.24亿元。
——其他农业生产发展资金0.31亿元,主要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管护费用、互花米草综合治理等支出。
(2)水利及海洋渔业资金1.58亿元,主要用于调水经费、墨水河龙泉河综合整治等PPP项目建设补助、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质检测、海上救援队伍建设等支出。
(3)林业及畜牧业资金0.38亿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除治、森林防火、滨海公路及疏港公路绿化养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支出。
(4)村级转移性支出、农综改项目配套资金等支出0.96亿元。
2.支持教育发展资金8.11亿元
(1)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资金6.13亿元,主要用于中小学生校内托管、校园安全提升、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困难学生资助和教师队伍建设等支出。
(2)改善办学条件资金1.98亿元,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车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等支出。
3.社会保障性支出28.28亿元
(1)社会保险基金补助19.94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基金补助补贴等支出。
(2)优抚安置补助资金3.02亿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优抚对象补助、义务兵优待、企业军转干部等支出。
(3)社会福利与救助资金2.93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居家养老服务、孤儿及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等支出。
(4)就业创业资金1.4亿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支出。
(5)残疾人事业资金0.99亿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托养补贴、残疾人教育和康复救助、重度残疾人就业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9.92亿元
(1)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94亿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计划生育服务补助等支出。
(2)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4.98亿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公立医院改革投入及取消药品加成补助、院前急救服务能力提升、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等支出。
5.支持城乡环境提升资金8.04亿元
(1)城市公共事业运营补贴资金2.35亿元,主要用于公交企业经营性亏损补贴、城区供水运营补贴、居民集中供热亏损补贴等。
(2)污水和垃圾处理资金3.12亿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垃圾处理厂运行、垃圾分拣处置、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餐厨垃圾处理等支出。
(3)城市维护和管理资金2.34亿元,主要用于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及提升、城区环境卫生统管、城乡环卫一体化、城市管理等支出。
(4)节能环保资金0.23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清洁煤炭和环保炉具推广补贴等支出。
6.支持经济发展资金3.2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和引导高质量发展、人才引进、财源建设等。
7.统筹城乡发展资金25.84亿元
(1)城乡基础设施配套8.84亿元,主要用于供热供气配套、地铁建设和运营、规划编制及以前年度的政府投资项目等支出。
(2)支持镇街、功能区建设和国有企业发展等资金17亿元。
8.支持社会事业发展资金2.97亿元
(1)文化事业发展资金0.22亿元,主要用于文化提升、文化产业扶持、博物馆及文物保护管理、市民文化季演出等支出。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0.92亿元,主要用于智慧公安建设、提升消防保障能力、社会综合治理等支出。
(3)其他社会事业发展资金1.83亿元,主要用于基层党建、应急管理、政务公开优先提升等支出。
9.对口援助资金1.1亿元,主要用于对口支援新疆、西藏、荷泽、宜昌、甘肃省陇南市和定西市等困难地区。
10.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8.6亿元。
11.保障征地补偿等土地成本性支出20.02亿元。
12.以前年度结转项目支出5亿元。
(八)“三保”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保”支出约93亿元。
(九)蓝谷管理局预算安排草案
2023年,蓝谷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力预计1.3亿元,支出安排1.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力预计2亿元,支出安排2亿元。
(十)政府债务情况
青岛市财政局提前下达我区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5亿元,全部为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已编入2023年预算草案,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等重点项目建设。后续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将待青岛市财政局最终确定后,适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根据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情况,一般债券到期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券到期以专项债券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分年度落实偿债资金来源,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确保财政中长期可持续。2023年,在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一般债券还本付息支出1.88亿元,其中,还本支出1.4亿元,付息支出0.48亿元;在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安排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支出6.72亿元,其中,还本支出0.8亿元,付息支出5.92亿元。
三、切实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紧紧围绕区第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全区“五条战线”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政策的“实”和“效”推动发展的“稳”和“进”,谋实落细各项举措,精准助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求实求效,构建财源建设新格局
牢固树立“人人抓财源”理念,构建“齐心协力抓税源”工作格局。通过搭建组织体系、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协同配合、运用刚性兑现奖惩机制等,组织全域全员聚财引税,将财源建设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深度融合、有机衔接,奋力在财源建设上实现新突破。通过充实经营性和各类闲置资产、储备和开发自然资源、支持承接有运营收益的公益项目建设、产业园项目建设运营等多种方式,提高国有企业投融资能力,推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拉动国有企业承接重点项目建设、参与土地开发利用、培植涵养优质税源,充分发挥其逆周期调节中的“稳定器”和“顶梁柱”作用。
(二)精准发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退、减、缓、降等税费支持政策,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助力企业减负前行,激发市场活力;统筹整合财政资金,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缓解企业融资困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专项债券逆周期调节作用,加大项目征集储备力度,跟踪对接、跟进服务重点项目,提高储备项目质量;争取更加充足的发债空间,重点支持城市更新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债券资金效益。
(三)精准服务,提升民生保障能力
坚持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决守住支出时序,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集中财力支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其次按照项目轻重缓急,优先安排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事项,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完善财政“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提高到8%以上,通过项目聚合推动资金集聚,支持乡村集中连片建设和试点示范打造。
(四)精细管理,开创财政管理新局面
绩效管理关口前移,新出台重点政策、重大项目实现全覆盖事前绩效评估,深入实施政策和项目全过程绩效评价,绩效结果作为政策调整和项目规范管理的重要依据,有效发挥绩效管理结果的激励引导作用;深入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应用,加快推进资产管理、债务管理、单位资金管理与一体化系统深度融合;强化重点支出预算执行监控,对“三保”支出、直达资金、重点领域支出进行热点标识;加强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全方位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2023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争先创优、破难攻坚,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活力宜居幸福现代化新区作出更大贡献。
主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我们通常说的某地某年财政收入完成多少、增长多少,指的就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该项收入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税收收入,二是非税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目前,即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仅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其他保险基金已陆续划归上级管理,不再纳入我区预算。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通过超收收入、结余资金和调入的政府性基金等建立的具有储备性质的资金,用于弥补年度预算执行中的收支缺口,或调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使用。
6.调入资金:是指按照规定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财政专户等调入统筹使用的资金。
7.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给予下级政府,并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的预算资金。
8.政府债务:是指由各级政府承担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后,地方政府举借债务主要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筹措。
9.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是指地方政府举借债务不得突破的规模,是地方政府债务的“天花板”。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10.一般债务:是指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公益性事业发展的一般债券、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债务。
11.专项债务:是指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的专项债券。
12.再融资债券:是指为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金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分为再融资一般债券和再融资专项债券。
13.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指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民生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疫情影响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支持地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