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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后,我区财政预算发生了部分调整事项。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受区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1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使用方案
根据青岛市新增债券分配各区市情况,2021年分配我区新增债务限额10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务。主要用于即墨中心城区东部区域(二期)城中村改造、青岛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移风店镇现代农业科技园等,其中:15年期限5亿元,20年期限1亿元,10年期限4亿元。
2021年新增债务限额安排使用情况,详见调整方案草案表1。
二、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预算法》规定,按照以上青岛市分配给我区的新增债券情况,2021年我区财政预算需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按照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预算草案,政府性基金可用资金为137.9亿元,加上2021年青岛市分配给我区的新增专项债券10亿元,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调整为147.9亿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相应增加支出10亿元,主要用于即墨中心城区东部区域(二期)城中村改造、青岛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移风店镇现代农业科技园等支出,收支平衡。
2021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具体调整情况,详见调整方案草案表2、表3。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财政任务。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