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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关于即墨区2018年区级财政预算
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后,我区财政预算发生了部分调整事项。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受区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2018年新增债券情况
根据青岛市新增债券分配各区市情况,2018年拟分配我区新增债券额度2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亿元(期限7年,年利率3.83%),用于我区环境提升、道路整治、农村规模化供水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专项债券18亿元(期限7年,年利率3.99%),全部为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用于张家小庄、和尚庄和上疃村等7个片区棚改项目。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文件规定,要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预算法》规定,按照以上青岛市分配给我区的新增债券情况,2018年我区财政预算需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按照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预算草案,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62.2亿元,加上2018年青岛市分配给我区新增一般债券2亿元,当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调整为64.2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调整为64.2亿元,增加资金2亿元,其中2400万元列“其他水利支出”科目,其余17600万元列“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预算草案,政府性基金可用资金为46.1亿元,加上2018年青岛市分配给我区新增专项债券18亿元,政府性基金可用资金调整为64.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调整为64.1亿元,增加资金18亿元列“棚户区改造支出”科目,收支平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