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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市即墨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7-01

  关于青岛市即墨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6月19日在青岛市即墨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局长刘新梅

  各位代表: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即墨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提请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区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减税降费多重压力,攻坚克难、砥砺奋进、苦干实干,全力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1.9亿元,增长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9.7亿元,增长7.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1.2%;非税收入完成32.2亿元。

  当年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体制结算收入,扣除上解支出后,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112.69亿元。当年财力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6.3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3亿元、上年结转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8亿元、调入资金等5.25亿元后,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140.12亿元。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37.1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7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5亿元,收支平衡。

  2.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财力情况

  2019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12亿元,具体是:

  ——税收收入完成34.38亿元。

  ——非税收入完成25.74亿元,其中:专项收入7.01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2.15亿元,罚没收入2.77亿元,其他非税收入3.81亿元。

  当年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体制结算收入、上年结转资金等,扣除上解支出和补助镇街等支出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65.82亿元。

  (2)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当年财力65.82亿元,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新增一般债券收入区级留用部分等后,2019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78.18亿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77.67亿元,其中,区本级直接支出65.31亿元,债券支出0.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2.0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2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5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44.53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3.31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26亿元、上年结转资金0.68亿元后,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74.52亿元。

  2019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为159.91亿元,其中区级直接支出130.8亿元,债券支出2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11亿元,上缴上级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9.45亿元,结转下年5.16亿元,收支平衡。

  (三)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上级加大国有资本预算统筹力度的精神,我区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8.44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年滚存结余15.56亿元后,可供使用的资金为34亿元。当年支出15.1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8.88亿元。

  另外,2019年,上级下达我区具有专项用途的转移支付资金19.6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31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02亿元,全年共可使用22.63亿元,已按规定安排用于相关支出19.43亿元,结转下年3.2亿元。

  (五)政府债务举借情况

  2019年,青岛市下达我区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2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3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26亿元。以上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已全部通过青岛市代发地方政府债券筹措到位。

  2019年末,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6.64亿元,余额76.0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8亿元,专项债务63.25亿元。

  (六)蓝谷管理局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蓝谷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3亿元。

  2019年,蓝谷管理局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5亿元。

  (七)落实区人大预算审查决议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区财税部门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着力壮大财政综合实力,加快推进财政改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实干克难,全力推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见效。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同时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降低增值税税率,将制造业等行业税率降到13%,将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税率降到9%,保持6%一档税率不变;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企业社保缴费负担降低。我区全年减税降费总额约16.5亿元,其中减税约15亿元、降低社保费等收费约1.5亿元,为激发市场活力、拉动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设立人才专项资金,组织开展一系列招才引智活动,引进硕士及以上人才851人、大中专毕业生及高级技能人才1.4万人,高层次人才加快集聚;高标准搭建900平米人才综合服务大厅,实施人才服务全程代办帮办,首次将住房补贴扩大至本科毕业生;进一步降低创业政策扶持门槛,惠及各类初创实体2600余家,发放各类创业补贴4500万元;在青岛市率先搭建公共创业担保平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10万元,全区创业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

  提高涉企服务效率。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和动态调整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积极推进非税缴费电子化改革,实现行政事业性收费“秒付”,企业的40项收费事项和16项税收业务均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秒付”缴费;成立惠企政策法律服务“工作专班”,为全区企业提供涵盖法律、财税、知识产权、评级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14个领域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积极落实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系列政策,2019年兑现补助和奖励资金约2.9亿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技改扩能、名牌创建、挂牌上市、外贸出口、电子商务、特色商贸等。

  2.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资本招商。通过平台思维撬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人才聚集。加大产业基金的招引力度,借助资本团队的专业招商优势,精准识别、有效推动优质项目落地成长,实现项目招引“快、多、优”;先后通过民和资本、中金国调科创基金、天奇基金等引进泰睿思、影创科技、创新奇智、进化者机器人、美餐即享机器人等人工智能项目,全部实现“当年引进、当年开工、当年纳税”。在填补我区行业空白的同时,形成了高端人才加速集聚态势,打造了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深度融合的即墨样板。

  创新扶持企业。构建全新的金融服务平台,建立涵盖“融、投、贷、保、服”金融一体化服务架构,满足企业全方位资金需求。通过陆续设立可转债、天使基金、专项基金等多种形式,引导12支基金相继投入 67亿元,对6个产业的16家企业进行了重点扶持,搭建起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体系。

  3. 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领域攻坚取得新突破

  疏堵结合防风险。逐项梳理研究政府中长期支出责任事项,制定化解方案,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以债务率目标考核值为预警线,及时监测债务变动情况,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和增速;健全信息披露目录,动态披露债务发行规模、使用安排、债务率等,便于公众监督;妥善平衡举债与发展、当期与长远的关系,在严守风险底线的前提下,积极争取青岛市为我区代发新增政府债券29亿元,全部用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棚户区改造、重点功能区配套建设等重点项目,最大限度发挥债券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作用。

  精准精细促脱贫。聚力提升贫困群众生活品质,全面落实“雨露计划”等教育扶贫政策,为624名贫困家庭学生发放助学金184万元;实施医保精准扶贫托底救助工程,为符合条件的165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额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确保建档立卡三类扶贫对象医保参保率达100%;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供养范围,为全区526名特困人员发放特困供养救助金900万元;进一步发挥救急救难作用,临时救助103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02万元;建立贫困群众居住环境监测机制,实施178户贫困户危房改造,解决贫困户居住危房问题。

  标本兼治优生态。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墨水河、龙泉河污染整治重点工程建设,水清岸绿生态景观初步显现。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界标40处、交通警示标志5处,全力保障饮水安全;拨付资金1.73亿元,加强污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有效提升河道水环境;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拨付资金0.22亿元,建成一批城乡环卫配套设施,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5万户,扩大农村清洁取暖覆盖面;安排奖补资金0.71亿元,加快推进16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村污水集中收集率;拨付资金0.41亿元,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稳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做好无害化厕所改造后期管护,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4.聚焦支持民生持续改善,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办学条件日益改善,安排资金2.9亿元,新建、改扩建22处中小学、幼儿园,对全区校舍进行抗震鉴定和避雷设施检测维修,建设42处青岛市标准化食堂,新建、维修81处学校塑胶操场,基本实现“校校有食堂、操场塑胶化”目标;安排资金1600余万元,在3处学校开展人工智能教育试点,为168处小学配备“蓝色星球”机器人智能化教学器材,为10处局属学校配备96套多媒体设备,建成启用即墨区应急安全体验教育基地,基础硬件设施水平大幅提升;拨付资金3700万元,认定普惠性民办园133处,普惠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85%,全面开展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工作,惠及学生2万余名;发放各类助学金及减免学费2100余万元,资助学生近2.4万人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提高城乡低保家庭残疾人和失独家庭专项生活补助标准,城乡低保标准与青岛市完全并轨,为1.26万户低保人员发放低保补助金1.72亿元;调整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至140元/人.月,为全区1.5万重度残疾人累计发放护理补贴2351万元;为全区低保、特困、孤儿等困难群体发放一次性节日补助264万元;建立完善老年人生活保障制度,拨付资金633万元为全区26.3万名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普惠式意外伤害保险,为4.2万名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体检补助金614万元,发放高龄津贴1493万元;拨付资金4.7亿元为全区22万60岁以上老人发放基础养老金,通过托底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拨付资金3.99亿元确保全区86.5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落实到位,将一档缴费居民财政补助由690元提高到730元,二档缴费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的补助标准由610元提高至650元;拨付资金3175万元对我区1.77万困难居民进行医疗救助;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由56元提高至60元,对全区123.83万常住居民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拨付资金1.03亿元保障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等,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开展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购置医疗设备和药物零差价补助;拨付资金1400多万元加强中心卫生室建设,为村级卫生室更新设备、提供运行补助,方便村民就近就医;向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和高脂血症的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免费提供部分基本药物,减轻患者负担。

  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涉农资金统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1亿元;安排包括农机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水肥一体化等84个项目3.32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全面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实现小麦、玉米等作物保险全覆盖,完成各类作物投保116万亩,实施理赔金额1992.8万元;拨付资金305万元,对全区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进行轮训,完成培育新型农业主体带头人600人,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3976人次。拨付美丽乡村1.74亿元,培育21个省、青岛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新建27个即墨区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和170个青岛市级美丽乡村达标村;拨付500万元用于废旧地膜回收和降解地膜推广,实施56.7万亩小麦穗期“一喷三防”项目。

  夯实文化惠民基础。拨付文化惠民资金0.52亿元,举办即墨古城大讲堂、“悦享即墨”全民读书、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书画作品展等群众性文化活动1000余场,开展送戏下乡1200余场,开展各类文艺活动近2万场,惠及群众达百万人次,为群众生活添彩增色;开展微海洋主题研学、商都古城游、温泉康养游等100余次惠民消费活动,提高文化供给质量;做好新博物馆开馆工作,升级改造图书馆,打造3处乡村文化振兴示范点,新设15处旅游景区道路交通标识牌,新改建22处旅游厕所。实施乡村记忆工程,对古建古址、古村古镇等文化遗产进行细致调查,对雄崖所进行保护提升,用乡村记忆讲好即墨故事。

  5.优化财政收支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强化收入统筹。不断加强部门协作力度,促进税源联动管理,开展税源调查工作,创新联动机制,建立财税部门业务骨干联合办公机制,对涉税信息进行分析比对,结合财务指标数据和税收资料对疑点纳税人进行全面清查;在青岛市率先创建财源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实施“以地控税”,分析比对出疑点地块800余宗,对欠缴税款进行清缴;定期清理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将长期沉淀闲置的财政资金全部收回财政总预算,提高预算统筹力度,有效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

  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对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一律“从严从紧、能减尽减、能压尽压”,腾出更多资金用于落实惠民惠企政策;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压减10%;全面落实保障责任,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把预算支出关口,除应急救灾等支出外,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再追加预算,不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必须出台的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

  深化预算体制改革。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合理利用“外部力量”,采取“财政+专家+机构”的方式,针对重点项目支出进行跟踪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拓展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扩大向社会购买服务规模,实现财政资源配置市场化;加强预决算公开力度,按照机构改革后的部门设置,及时更新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明确预决算公开主体,并及时完整公开区本级和区部门2019年预算;新设“扶贫资金”专栏,实时更新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总量、分配结果和使用单位等,扶贫资金使用更加高效透明。

  提升财务人员综合素质。财政部门立足全区,不断在收支管理业务培训的精度、广度、深度上下功夫。首次将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各功能区分管财经工作的同志作为重要培训主体,开办专题培训班,重点结合强化税收征管、基层财政财务的薄弱环节及改进建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深入剖析当前镇街财政财务工作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提高镇街聚财用财能力,促进各项财政政策法规和监管措施落实落细;根据上级部署,加快推进财政2.0一体化系统建设,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核心业务一体化综合管理;邀请相关领域专业人士为区直预算单位、镇街财政所等200余名财务人员进行集中授课,详细讲解青岛市2.0预算管理系统及国库支付电子化业务流程,并对会计核算常见及疑难问题进行解答处理,全方位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过去的一年,我区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但财政运行和改革工作依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及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二是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和重点领域等刚性需求持续加大,加之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增加等,财政收支矛盾更为突出;三是预算单位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通过改革创新、综合施策努力加以解决。

  二、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区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区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发展变化,切实帮助企业树立信心、共渡难关、稳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

  (一)全力以赴保障疫情防控需求

  将疫情防控资金放在优先保障位置,打通两个应急保障绿色通道,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开通应急支付绿色通道,简化资金拨付流程,满足疫情防控应急支出需要;打通应急采购绿色通道,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最大限度地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加强经费筹集,建立疫情防控专户,对急需支付的疫情防控经费实行“先预拨、后清算”,保证疫情防控资金随用随拨。截至5月底,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专项资金等方式,统筹调度1.2亿元用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二)有效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迅速拿出11条“真金白银”硬措施,加大减税降费、稳岗就业、金融扶持等领域政策供给力度,激励引导复工复产;下沉服务、上门对接,了解企业需求,已为340余家企业提供展期或续贷23亿元,其中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发放贷款1.6亿元,有效促进企业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落实减租让利政策红利,行政事业单位已减免中小企业房租1300余万元,提振中小企业发展信心;缩短支持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审核时限,对有明确政策标准的专项资金,随报随审,将办结时限压缩在1个工作日内。截至5月底,已拨付企业各级财政扶持资金约1.6亿元,受益企业800余家。

  三、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我区财政收入走势和全国大多数城市走势基本一致,下降趋势明显。1-5月份,山东省、青岛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下降6.9%、6.5%;我区经济发展形势同样严峻,1-5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6.0%,全年收入形势不容乐观。收入减少的同时,兜住“三保”底线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与防疫相关的应急性支出和复工复产资金大幅增加,债券进入还本密集期,全区库款保障能力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综合以上分析,2020年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必须综合施策、统筹安排,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和财政可持续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发挥好财税部门在服务“六稳”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按照支出需求与财力可能相适应、总量控制与优化结构相结合的原则,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为奋力争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预算安排的原则

  1.狠抓收入谋划。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既充分考虑影响收入增减的各项因素,又切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2.严把支出关口。坚持保障重点、有保有压,除“三保”支出外,财政资金重点向国家重大政策、重点领域等倾斜,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

  3.坚持绩效理念。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认真抓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综合考虑当前的经济形势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12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当年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体制结算收入、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转资金等,扣除上解支出后,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可供安排的资金预计129.41亿元,支出相应安排129.41亿元。

  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体制结算收入、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转资金等,扣除上解支出和补助镇街支出等后,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计82.2亿元(含功能区税收财力14亿元)。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可供安排的资金共计82.2亿元,支出相应安排82.2亿元。另外,利用收回的部门存量资金等7.7亿元安排以前年度结转项目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0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114.6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级提前告知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8.37亿元和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4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可供安排的资金预计136.97亿元,支出相应安排136.97亿元。扣除专项转移支付0.85亿元、上缴上级资金7.3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4亿元后,可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为114.77亿元。

  (五)区级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汇总安排情况

  汇总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扣除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机构运转支出、预备费、功能区封闭运行发展等支出后,2020年区级当年预算安排的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共计141.5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9.8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101.72亿元。

  2020年区级安排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资金141.55亿元,构成情况是:

  1.支持农业发展资金安排7.1亿元

  (1)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56亿元,其中:

  ——乡村振兴资金2亿元。

  ——财政扶贫资金0.24亿元。

  ——其他农业生产发展资金0.32亿元,主要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国际蔬菜花卉种子产业园建设补助、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管护费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支出。

  (2)水利资金3.46亿元,主要用于调水经费、水利现代化管理、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墨水河龙泉河综合整治等PPP项目建设补助、水质检测等支出。

  (3)村级转移性支出专项资金0.57亿元。

  (4)林业资金0.34亿元,主要用于“绿满青岛美丽即墨”造林补助、林业有害生物除治、滨海公路及疏港公路绿化养护、森林防火等支出。

  (5)畜牧业发展资金0.11亿元,主要用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防疫和检疫检测等支出。

  (6)其他支持农业发展资金0.06亿元,主要用于浒苔处置、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等支出。

  2.支持经济发展类资金安排6.56亿元

  (1)支持和引导高质量发展资金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名牌创建、挂牌上市、外贸出口等。

  (2)财源建设资金2.89亿元,主要用于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出资及财源建设等。

  (3)促进对外开放资金0.18亿元。

  (4)应对疫情支持复工复产等资金1.27亿元。

  (5)其他支持经济发展资金0.22亿元,主要用于口岸通关资金、高等院校合作资金、市场主体发展等支出。

  3.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类资金安排35.91亿元

  (1)社会保险基金补助安排13.08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基金补助补贴等支出。

  (2)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资金4.18亿元,主要用于生均保障、学前教育发展、困难学生资助、校园安全提升、校内托管、职业教育发展、教育服务保障和教师队伍建设等支出。

  (3)改善办学条件资金1.84亿元,主要用于校舍维修、标准化食堂、农村中小学校车工程、教育装备配备与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4)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3.59亿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卫生健康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等支出。

  (5)优抚安置补助资金3.29亿元,主要用于死亡伤残抚恤资金、优抚对象补助、孤老残障优抚对象供养经费、义务兵优待、退役士兵专岗补助等支出。

  (6)社会福利与救助资金1.82亿元,主要用于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居家养老服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支出。

  (7)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77亿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补助、惠民医疗补助、食品安全和饮用水检测等支出。

  (8)平安即墨建设资金1.24亿元,主要用于治安监控、信息化建设改造、消防建设及装备、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等支出。

  (9)对外援助资金1.06亿元。

  (10)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0.73亿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托养补贴、残疾人康复补助、残疾人教育和救助、残疾人技能培训和就业扶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其他对残疾人的护理和救助资金等支出。

  (11)就业创业资金1.03亿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补助、创业孵化载体补助、家庭服务业就业岗位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助等支出。 

  (12)文化事业发展资金0.7亿元,主要用于新闻宣传及对外宣传、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悦享即墨”全民读书系列活动、市民文化季系列演出、古城文化活动资金等支出。

  (13)其他社会事业发展资金1.58亿元,主要用于电子政务平台运行、基层党建、科创中心及市民大厅服务等支出。

  4.支持城乡环境提升类资金安排5.83亿元

  (1)城乡建设资金1.16亿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补助、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一期运营、散乱坟墓及传统墓葬点生态化改造等支出。

  (2)污水处理资金2.24亿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费和污泥处置费等支出。

  (3)城市维护资金1.46亿元,主要用于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及提升、城区环境卫生统管、市政设施管护、照明设施养护、城区照明设施及污水泵站运行、城市维护综合管理等支出。

  (4)节能环保资金0.5亿元,主要用于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清洁煤炭和环保炉具推广补贴等支出。

  (5)垃圾处理资金0.47亿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运行、王村新城应急垃圾填埋场垃圾分拣处置、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处理等支出。

  5.支持城市建设运行类资金安排18.26亿元

  (1)城市公共事业运营补贴资金2.5亿元,主要用于公交企业经营性亏损补贴。

  (2)基本建设资金15.62亿元,主要用于历年政府投资项目、城乡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配套、支持重点区位建设和国有企业发展等支出。

  (3)交通建设维护资金0.14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和县道桥梁定期检测等支出。

  6.政府债务还本付息8.61亿元。

  7.深化改革、保障征地补偿等其他支出安排59.28亿元。

  另外,积极争取青岛市为我区发行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截至5月底,青岛市已为我区代发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4亿元,全部用于职业教育园、产业园区建设、第三人民医院综合体等项目支出。争取青岛市为我区发行再融资债券5.61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2.53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08亿元。

  (六)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20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936.72万元,支出相应安排936.72万元。

  (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0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15.2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18.88亿元后,可供安排的资金预计34.08亿元。当年支出预计15.5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18.49亿元。

  (八)蓝谷管理局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2020年,蓝谷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力预计完成5亿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亿元。

  2020年,蓝谷管理局政府性基金收入财力预计完成10亿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0亿元。

  四、以保促稳,稳中求进,扎实做好2020年财政工作

  2020年,我们将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人民过“好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脱贫攻坚、民生改善、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的保障力度,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全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大局工作。

  (一)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落实、落细中央、省、青岛市减税降费政策,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给予税费减免,对防疫补助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继续执行下调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对低收入人员实行社保费自愿缓缴政策;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六类行业和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国有房产租金,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并给予政策支持。

  (二)强化支出结构调整,筑牢基本民生底线

  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继续保持压减态势,在保持公用经费压减的基础上,除按协议约定或按标准核定的外,对确需安排的专项业务费和专项资金按10%进行压减;聚焦“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可持续”目标,树立财政紧平衡理念,将“六保”支出摆在财政保障的优先位置,确保重大政策落实到位;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围绕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完善特殊群体保障、丰富市民文体生活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做好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全力支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通过提升产业扶贫、强化健康扶贫、保障贫困人口住房安全及饮水安全等措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三)拓宽筹资渠道,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科学确定我区2020年度发债需求规模,争取更多政府债券额度,加快发行和使用进度,用足用好债券资金,全力支持补短板强弱项重点项目建设,发挥政府债券逆周期调节和稳投资拉动的重要作用;合理确保专项债发行期限,提高长期限债券占比,平滑偿债压力;争取青岛市为我区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债券本金,缓解偿债压力;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及时对接资金支持政策和使用范围,做好政策和项目储备,确保资金第一时间直达基层;继续盘活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土地、房产等国有资产,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四)平台思维主导赋能,放大财政金融合力

  围绕“双招双引”,在资本招商的深度和广度上力争实现再创新。利用已引进的基金平台,通过路演、培训等各类活动,助力我区企业家嫁接新理念、新技术,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结合区委“园区建设突破年”部署,搭建创投平台,加快“增量崛起”,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继续针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需求,在破解企业融资瓶颈、促进产业升级方面,量身打造“基金+产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支持体系,为企业提供“定制化”“全周期”金融服务,实现产业生态和金融生态的融合提升;设立重点企业项目储备库,为企业建立金融一揽子服务链条。

  (五)实施流程再造,提升服务效能

  围绕对内提质增效、对外方便服务,提升财政信息化水平,升级再造财政业务流程,搭建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平台,实现财政业务和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初步形成部门(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数据的区级大集中、大统一;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把政府预算管理工作全过程、全数据、全范围纳入“财政数据铁笼”,资金拨付实现“无纸化”管理,由“跑银行”变为“点鼠标”,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高效性和安全性;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对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管理全过程无纸化、电子化,收缴渠道由传统的柜面业务延伸到智能终端,实现缴费人“最多跑一次”或足不出户轻松缴费的改革目标。

  (六)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完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关口前移,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防控财政资源配置的低效无效;合理选取项目提前介入,对项目建设规模、成本、建成运营及补贴等事项组织事前绩效评估,加强前期调研论证,优化建设方案;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同步施行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并选取部分区直部门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专项资金绩效监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

  (七)加强财政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立足全区,采取“请进来”或“走出去”的培训方式,加强对区直预算单位财务业务培训,全方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围绕当前镇街财政财务工作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利用专业院校高水平师资开展集中财政业务培训,着力提高镇街的聚财用财能力,促进各项财政政策法规和监管措施落实落细。

  各位代表!做好2020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围绕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大局,集中精力抓好“六稳”、“六保”,以保促稳,稳中求进,扎扎实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为推进全域全面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的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我们通常说的某地某年某月财政收入完成多少、增长多少,指的就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该项收入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税收收入;二是非税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以国家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形成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险种。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利用预算超收收入等建立的具有储备性质的资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平衡情况调入预算安排使用。

  6.政府债务:是指由各级政府承担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2015年1月1日新《预算法》实施后,地方政府举借债务主要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筹措。

  7.政府债务限额:由财政部统一核定并报全国人大批准,是地方政府债务的“天花板”。上一年度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即为当年的政府债务限额。

  8.一般债务:是指为政府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举借,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偿还的债务。一般债务是政府债务的两大类之一,按规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9.专项债务:是指为政府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举借,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债务。专项债务是政府债务的两大类之一,按规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10.再融资债券:是指为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

青岛市即墨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附表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草案说明

青岛市即墨区2020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青岛市即墨区2020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青岛市即墨区区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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