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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即墨区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即墨区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6.37亿元,下降6.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9.68亿元,增长5.2%。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6.29亿元,发行一般债券2亿元,上年结转资金21.54亿元,收入总计106.2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2.4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亿元,下降61.5%,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0.67亿元,发行专项债券46亿元,上年结转资金19.96亿元,收入总计68.63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7.83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实现收入,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676万元,收入总计69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6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72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24.36亿元后,可供使用的资金为34.08亿元;上半年支出10.64亿元,滚存结余23.44亿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青岛市下达我区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67.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5.5亿元。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76.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5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60.4亿元。截至6月末,已完成新增债券发行48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亿元,专项债券46亿元。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7.4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6.55亿元,专项债务240.9亿元。
二、2024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的增收节支挑战,财政部门立足全局、把握重点、攻坚克难,全面加强财源建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一)以增强财力为“发力点”,加力加劲狠抓开源增收
在财政增收上凝聚合力。全面贯彻落实青岛市财源建设会议精神,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形势分析,挖掘税收增收潜力,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强化收入协同共治,充分调动各部门资源力量,加强涉税信息交流共享,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跟踪服务,积极涵养长期稳定税源财源,夯实财政收入增长基础。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密切配合,动态掌握土地出让公告、成交及合同签订进度情况,研究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土地处置及土地出让收入征缴入库。
在债券拉动上持续发力。加强债券项目的谋划和匹配,提高项目储备质量,积极争取并规范用好债券资金。2024年,青岛市下达我区新增政府债券发行限额67.5亿元,规模居区市首位。上半年累计完成发行48亿元,其中,对应项目发行专项债46亿元,一般债2亿元,投向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和防洪排涝等35个重点项目,最大化释放债券投资拉动作用。
在实体经济上精准用力。贯彻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等,持续发挥政策效能。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通过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份额、提高价格采购评审优惠幅度、鼓励对供应商免收投标保证金、推行预付款制度、“政府采购贷”等一系列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二)以节用裕民为“基本点”,倾心尽力增进民生福祉
突出重点保障民生水平。牢牢把握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职能定位,保持民生投入稳定增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0%以上。推动教育优质发展,新增100名学前教育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发放各类助学金及免学费700余万元,资助困难学生9700余人次。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每人每年94元,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0.23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1.3亿元。兜牢社会保障底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115元、1673元,上半年发放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保障等资金1.4亿元,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严把关口提升资金质效。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始终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以项目评审节资金、提效益,严把政府投资“关口”。上半年,组织完成政府投资项目预决算审核61项,审核总金额约12.65亿元,审减金额约1.33亿元,审减率约10.51%。开展多层次绩效评价,组织完成559个区级项目支出和62个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自评,对1个街道办事处、6个区级预算部门和17个项目支出开展财政评价,推动预算和绩效深度融合。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将“三保”支出管理嵌入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三保”支出的硬管控。
(三)以改革创新为“着力点”,守正创新推进财税改革
健全完善绩效管理体系。探索建立事后评价与专项监督联动机制,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镇街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与财会监督相结合,年度评价监督范围涵盖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性债务等领域,实现评价监督全覆盖。深入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探索“二评一建”模式,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项目成本预算绩效评价,建成定额支出标准,加快建立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切实提升项目支出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推进罚没物品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罚没物品管理,确保罚没物品依法依规处置。创新开展罚没物品集中处置,与青岛产权交易所即墨分支机构合作,采取互联网电子竞价等方式统一处置罚没物品,确保罚没资产理得清、管得好、盘得活。
(四)以科学管理为“支撑点”,全力以赴防范运行风险
点面结合加强监督检查。把加强财政管理监督、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上半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财会监督四大专项行动、财政财务管理领域专项治理等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加强“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等方面管理,切实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
下半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区人代会批准的预算,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财政服务保障、细化财政增收举措、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一)收支两端协同发力,确保财政平稳有序运行
一是全力以赴扩收。持续加强财源建设,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对接服务,提升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精准度有效性,加大对优质税源招引力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益。二是精准精细管控。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优化支出结构,削减低效无效支出。坚守“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各项基本民生政策落实到位。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二)聚焦重点聚力关键,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
持续做好专项债项目策划,重点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的重点项目,做好项目储备,积极对上争取专项债券,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强化部门联动配合,及时掌握上级政策动态,做好国债项目筛选申报,争取国债项目资金支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加强债务风险防范化解。
(三)锻造长板补齐短板,激发财政改革创新动能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精准掌握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相关的最新政策,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拓展财源,增加地方自主财力。加强基层财政收支管理,实施一系列务实管用、针对性强的积极财政政策,调动镇街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树立“大绩效”“大监督”理念,将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融入财会监督中,试点开展绩效监督评价,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让财政资金发挥出更大效益。
下半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加强系统谋划,狠抓工作落实,担当作为、拼搏进取,努力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肩负起财政担当、贡献出财政力量!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主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5.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给予下级政府,并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的预算资金。
6.政府债务:是指由各级政府承担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后,地方政府举借债务主要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筹措。
7.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是指地方政府举借债务不得突破的规模,是地方政府债务的“天花板”。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8.一般债务:是指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公益性事业发展的一般债券、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债务。
9.专项债务:是指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的专项债券。
10.民生支出:是指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农林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住房保障等民生社会事业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