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查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23〕17 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青政字〔2023〕8 号)精神,切实做好龙泉街道普查工作。
二、普查目的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全街道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结构和质量,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龙泉街道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普查标准时点: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意义
通过普查,全面摸清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家底”,为助力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统计信息支持。做好龙泉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了解经济运行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特征,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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