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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调整龙泉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30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规范街道行政权力运行,根据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关于做好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即编办字〔2022〕12号),龙泉街道结合实际,重新调整了《青岛市即墨区龙泉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

二、调整内容

龙泉街道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及职责变化等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新调整的权责清单共有129项(调整前为143项),其中,行政处罚类由8项调整为9项,增加1项;行政检查类由23项调整为21项,减少2项;公共服务类由55项调整为42项,减少13项。

三、目的意义

街道通过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使办事流程更优化、办事环节更简化、办理时限更明确,建立健全了权力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更利于厘清层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职权关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职权交叉、互相推诿扯皮等问题,极大地防止权力行使过程中出现的越位、缺位、错位等现象;更利于科学合理设定机构、配备人员,促进政府运行统一高效,对于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四、概念解释

     1.“放管服”改革:“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中央政府下放行政权,减少法律法规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授权的行政权;厘清多个部门重复管理的行政权。“管”政府部门要创新和加强监管职能,利用新技术新体制加强监管体制创新。“服”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将市场的事推向市场来决定,减少对市场主体过多的行政审批等行为,降低市场主体的市场运行的行政成本,促进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能力。

2.“3+2”清单制度体系:“3+2”指的是“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3单建设加上“中介服务、公共服务”2项服务的改革模式。“3+2”清单制度建设就是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建立清单制度体系。

    五、贯彻落实

    1.严格实施权责清单。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主动作为,把严格施行权责清单作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坚持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2.加强权责清单管理。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完善。

    六、咨询部门及电话

    咨询部门:龙泉街道办事处组织办

    咨询电话:0532-8558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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