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和《青岛市即墨区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的通知》(即动防办〔202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龙泉街道工作实际,自2月24日至4月30日,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
应免畜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率均达到100%,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畜禽免疫建档率达到100%,养殖场等场所消毒率100%,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监测覆盖率100%,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100%,无乱扔乱抛现象。确保不因防控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三、具体任务
此次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分为以下五个阶段:宣传发动、技术培训和统计摸底阶段(2月24日-2月28日),集中免疫注射阶段(3月1日-3月31日),消毒灭原阶段(3月1日-3月31日),免疫效果评价及疫情监测阶段(4月1日-4月30日),督导、检查验收阶段(3月1日—4月20日)。其中,二、三、四、五个阶段的工作需同步或压茬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社区、村庄、各单位统筹协调,合理分工,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消毒灭原、疫情监测、免疫效果评价等工作。
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村庄安排熟悉养殖情况的专门人员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逐户推进,确保免疫密度;龙泉动监站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技术培训,疫苗领用保存、发放,组织人员进行免疫效果评价、做好抗体检测采样送样工作,保证免疫质量。对于拒绝配合工作的养殖户,由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报农业行政执法中队进行处理。
三是落实资金,保障物资。龙泉街道办事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足额落实动物免疫、消毒、监测等工作经费,及时补齐物资。
咨询部门: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32-8558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