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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龙泉街道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18

一、出台背景

深刻汲取湖南长沙等地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从根本上消除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决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省安委会下发的《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及《关于深刻吸取湖南长沙“4.29”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青岛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即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屋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

四、工作目标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处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做到安全隐患快查快改、立查立改,违法违规行为即查即纠、严查严处,百日之内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建立自建房安全管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专项整治重点

对全辖区内所有城乡自建房、既有房屋进行全域排查整治,突出以下重点:

    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集贸市场、学校、医院周边以及工业园区、景区、库区、铁路国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在建大项目周边等区域的自建房。

    重点场所:用于宾馆饭店、民宿、农家乐、教育培训、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交通场站、影院、酒吧、网吧、洗浴、棋牌室、文旅、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

    重点房屋:三层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楼屋面增加荷载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结构、加装电梯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规改扩建的自建房。

    重点问题: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 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改扩建、违规改变使用功能、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等用于生产经营、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

六、政策解释部门

即墨区龙泉街道办事处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32-85589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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