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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即墨区龙泉街道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10-23

创新基层耕地保护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区域管理"田长制",为每个行政村配备田长,实现块块农田有田长,保护责任全覆盖,充分调动村民自主管理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论述精神,根据山东省推行“田长制”的相关政策要求,龙泉街道积极在域内推广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制发了《青岛市即墨区龙泉街道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

本方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将监督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建立街道主责、村居落实的耕地保护“田长制”。

方案的制发对于加快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新格局,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底线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全街道二级田长2人,三级田长6人,四级田长61人。为构建起全面保护、责任到人、监管严格的耕地保护监管网络,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提供有力保障。

咨询部门:行政执法中心  电话:0532-85589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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