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理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龙泉街道印发《龙泉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
监督管理到位。各部门、站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安全监管到位。严格依法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实行工作例会制度。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召开一次街道安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各社区、村庄、相关职能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一旦发生事故,力争使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实施网格化管理。各社区要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到辖区村庄和包村干部,实行包村干部包村庄、包企业制度,按时对辖区工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制度。街道办事处设立安全隐患举报电话(0532-85588768)。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对因安全生产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联系部门:龙泉街道党政办 联系电话:8558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