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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即墨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9

为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根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结合即墨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即农字〔2020〕44号)要求,龙泉街道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对我街道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

《通知》明确部门职责,按照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制度要求,成立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办公室,由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中心、社区组成,分管规划建设的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联审联办办公室主要负责宅基地审批过程中的条件审查、规划审核、程序监督指导及批后监管等事项,并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对接。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通知》依法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和管理按照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公示、报送、实地审查、出具批准书、确定建房位置、验收、办理登记、建档备案等要求执行。

联系部门:龙泉街道党政办    联系电话:8558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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