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6-04-29

一、高标准农田

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能够实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优质农田。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三、主要目标

    1.2026一2030年,力争新建高标准农田4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0.4万亩),改造提升15万亩,全区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92.72万亩。

2.2030一2035年,力争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木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四、主要内容

(一)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管理新体制

    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

(二)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

    1.明确各级财政的保障责任,确保投入力度与建设任务相适应。

    2.鼓励探索多元化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3.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形成良性循环。

(三)构建长效化利用保护机制

    1.落实高标准农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高标准农田“非农化”,实现占补平衡。

2.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提升耕地肥力。

3.健全工程管护机制。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五、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解释部门:即墨区蓝村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32-82572106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