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标准农田
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能够实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优质农田。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三、主要目标
1.2026一2030年,力争新建高标准农田4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0.4万亩),改造提升15万亩,全区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92.72万亩。
2.2030一2035年,力争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木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四、主要内容
(一)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管理新体制
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
(二)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
1.明确各级财政的保障责任,确保投入力度与建设任务相适应。
2.鼓励探索多元化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3.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形成良性循环。
(三)构建长效化利用保护机制
1.落实高标准农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高标准农田“非农化”,实现占补平衡。
2.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提升耕地肥力。
3.健全工程管护机制。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五、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解释部门:即墨区蓝村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32-8257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