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范围
在我街道适宜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与保护性耕作的区域开展作业。计划完成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面积6000亩;由4个农机合作社20台90马力以上的农业机械完成,原则上向经济薄弱村庄倾斜。要根据本辖区土壤类型、耕作制度和机具配备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季节、作业模式和作业机具。
(二)作业模式和作业质量
根据山东省《深松机械作业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深松深度一般应大于犁底层深度,其最小值应≥25cm,采用凿(铲)式深松机,相邻两铲间距不得大于2.5倍深松深度,不漏松,丘陵山地作业深度根据实地作业的不同地块土层确定应达到的深度。
二、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
补助标准根据青岛市级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标准为30元/亩。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标准为35元/亩。实行定额补助,作业补助资金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区农机中心组织验收合格后,区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实施程序
(一)组织项目申报。各村庄根据土壤类型、作物种类、适宜面积、机具保有量和农民认知度等,原则上按照“同一地块三年深松一遍”要求,制定农机深松整地实施规划。
(二)开展作业服务。各村依据成方连片,以整村推进的原则,在认真核实深松整地机具的基础上,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确定实施深松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签订合同并开展作业服务。对作业机具符合要求、作业质量合格的作业面积汇总,形成深松与保护性耕作作业大数据。
(三)兑付补助资金。区农机中心组织第三方验收合格确认亩数公示无异议后,资料归档立卷并报区农机服务中心备案,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向区财政局申请办理补助资金结算事宜。区财政部门根据农机部门提供的审核意见和结算资料拨付作业补助资金。
(责任科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257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