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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环秀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发布青岛市即墨区环秀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即墨政务网(http://www.jim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岛市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即墨区淮涉河一路186号;邮编:266200;电话:0532-88513276;电子邮箱:hxjdbsc@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环秀街道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准确及时地向群众公开我镇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

2023年,环秀街道办事处及时公开、更新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通过即墨政务网新增工作动态34条,通知公告9条,同时通过“即墨环秀街道”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其他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涵盖政策解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主题宣传等各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环秀街道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有效促进街道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1件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6件不予公开,申请数量较去年相比增加4件,均已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通过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最新规定和要求,不断提高相关人员政策把握、舆情研判、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的能力;按照“高效便民、实用新颖”的原则,在便民服务大厅配备方便市民查询的各类服务,摆放和张贴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材料,通过政务网及时更新惠民利民政策和政府工作动态,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环秀街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平台作用,运用各种新媒体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在政务公开网站、“即墨环秀街道”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及时更新内容,帮助企业、群众了解街道工作动态和便民利企信息。升级完善街道便民服务大厅配备的自助服务一体机、自助查询机等自助服务设施,方便群众查询。按时更新政府公报,及时公开政府服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

环秀街道办事处成立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人。街道党政办牵头各科室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通过建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台账,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绩效考核,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群众监督。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追究责任,积极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街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仍不能放松。主要体现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性不强、内容不丰富;政策解读力度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社会认知度不高。

下一步,我街道将针对上述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督促和监督全镇各单位及时准确地公开本单位相关信息;强化权力运行办事结果的公开;积极推进和完善行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透明运行。

是进一步做好涉及群众利益政策的解读回应。健全信息发布和解读机制,及时、准确解读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增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

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同时,继续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等相关工作,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知情权。

改进措施:一是提高公开认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把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信息主动公开成为常态化工作。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创新信息多样化更新。三是严格“三审三校”。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网发布内容,严格对发布信息的质量把关,避免不规范或错误表述,确保内容严谨、格式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环秀街道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聚焦重点,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认真对照整改措施和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逐一梳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点,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时效性。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常态化公开制度,严格把好“审核关、网络关、制度关”,对公示的政务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做到发布的信息及时、准确。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规定要求,强化内容公开。认真学习上级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各项整治行动,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宣传阵地作用,努力打造阳光透明政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街道未收到相关建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街道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强化部门督促指导,推动政策各项要求落地,持续推进政策解读精细化、规范化。明确政策解读相关工作要求,就政策解读各项工作要求开展培训,确保政策应解读、尽解读,有助于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促使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从而更好地形成高效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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