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工业运行工作专班《关于做好2025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青工专〔2025〕2号)要求,区工信局牵头草拟了《2025年即墨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方案》,现对工作方案内容进行以下解读。
首先,介绍一下“亩产效益”评价范围。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占地3亩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均应参与“亩产效益”评价。
其次,介绍一下“亩产效益”评价的指标和权重。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分设不同的指标和权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置7项指标,分别是单位用地营业收入占35%、收入利润率占20%、单位能耗营业收入占10%、单位污染物排放营业收入占5%、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占15%、全员劳动生产率占5%、加分项指标占10%;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设置3项指标,分别是单位用地营业收入占70%、收入利润率占20%、加分项指标占10%,按权重计算综合得分。
再就是介绍一下企业分类归档。
分别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进行评价分类,依据评价指标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下列比例分为A、B、C、D四类,每年度进行一次综合评价,调整企业分类。
A类(优先发展类)划分标准:综合评价总得分居全区参评企业前20%(含)的工业企业。
B类(支持发展类)划分标准:综合评价总得分居全区参评企业20%(不含)之后、88%(含)之前的工业企业。
C类(提升发展类)划分标准:综合评价总得分居全区参评企业88%(不含)之后、98%(含)之前的工业企业。
D类(限制发展类)划分标准:综合评价总得分居全区参评企业后2%以内的工业企业。
最后,介绍一下评价结果的运用
各部门依据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严格落实用地、价格、用能、信贷等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加大对A类、B类企业的奖励激励力度,指导C类、D类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提高生产效益水平。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政策实施周期从本年度评价结果公布之日起,到下一年度评价结果公布之日止。
咨询部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
电话:0532-6609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