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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以全过程数字化管理为抓手,创新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机制,推行项目分阶段多次检测验收、资料审查“承诺+容缺”制、验收测绘并联实施,探索以政企合同形式明确各方权责,实现预验即试产、竣工即投产。
二、实施范围
包括全区范围内除列入负面清单的工业厂房项目。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为1年。
三、主要内容
1.加强信息共享,促进业务协同。加强“审批平台”的运用,推进数据共享和联动配合,实现各方在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方面的业务协同。
2.推行预验收,促进企业试生产。项目在基本达到竣工预验收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提前进行生产设备的搬运、安装。预验收通过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允许设备试运行。
3.推进“内循环”,加强监管验收融合。区住建局负责开发工程建设全过程数字化管理系统,通过查验核实并归集数据,为预验收阶段提供基础依据。
4.实行分阶段验收,提高验收效率。推行工业厂房建设项目分栋、分段验收。区住建局在分栋、分段验收过程中开展监督抽查。
5.实行“承诺”制,节约验收时间。在工程项目的预验收阶段,对项目竣工验收前的电梯、智能、高压设备(继电保护)等各类专项检测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实行承诺容缺制。
6.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质量安全。各验收职能部门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7.推进并联审批,提高行政效能。将竣工验收、房产测绘、不动产登记三个环节由串联改为并联,提高审批效率。
8.探索政企合同制,明确各方权责。将“竣工即投产”改革过程中企业和部门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政企合同的形式予以明确。
四、重要意义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有效推动工业厂房建设项目尽早投产,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持续优化提升我区营商环境,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