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自然保护区作为自然保护地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保护自然、服务人民、永续发展为目标,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生态支撑。
二、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主体
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为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的职能,履行管理机构职责。
(二)明确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职责
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等业务主管部门以及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属地街道和相关单位根据职责,积极协助管理机构及业务主管部门做好保护区管护工作。
五、咨询部门
咨询部门: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马山管护科
咨询电话:0532-55782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