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即墨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20年9月30日,青岛市即墨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即墨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即政办发[2020]45号),就该应急预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目前我区共注册登记在用特种设备16310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730家,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28家。今年以来共新注册登记特种设备2001台,较去年年底增长11.5%。近年来,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已连续多年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但是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旦发生事故如救援处置不当,将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较大损失。
有效应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规范突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即墨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重新修订完善。
二、起草过程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部署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起草了《预案》初稿,并会同专家对《预案》进行评审论证,先后2次征求了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又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对《预案》进行讨论修改。
三、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预案》共分7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风险评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分类、分级。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协同处置;科学救援,依法规范的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机制
明确指挥机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确定我区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的组成,同时明确了相关部门、单位及各镇街政府在事故救援中的职责与任务。
第三部分:事故救援工作的运行机制。
(一)监测预测机制
定期分析研判特种设备安全形势,适时收集掌握特种设备数量、分布及安全状况的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并对辖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进行分析预测。
(二)事故预警机制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监测、预测情况,适时向社会发布预警,通报相关部门做好响应准备,并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区政府。
(三)信息报告机制
明确了报告责任主体、报告时限和程序、报告内容。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四)应急处置机制
包括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组建现场指挥部、根据情况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应急联动、扩大响应、社会动员,直至应急结束的处置流程。
(五)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机制
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区专项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做好网络和媒体的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六)恢复与重建机制
特种设备事故处置后,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应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实施救济救助和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善后工作。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部分:应急保障工作。分为队伍保障、通信保障、物资保障、治安保障、医疗保障、技术保障、后勤保障、财务保障、避难场所保障,从而从根本上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部分:宣教培训和演练工作。通过加强培训和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水平和指挥能力,加强各相关力量之间的配合沟通。
第六部分:责任追究。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突发案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舆论引导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部分:附则。明确了预案制定、预案修订事宜及预案实施时间。
四、修订特点
(一)增加了编制依据。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规、规范。
(二)调整了部分部门职责。原《预案》是2015年修订的,经历机构改革后,责任部门的职责调整较大,新《预案》的修订应与机构改革的变化相适应,使责任分工更加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