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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区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1-20

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即墨区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即墨区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即墨区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高效的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的发生和危害,确保全区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植物检疫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岛市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和《即墨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靠先进的科技手段,充分发挥各级业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入侵、暴发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农业和人民群众的灾害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业生态环境的安全,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即墨区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应急工作,在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按应急预案规定的启动实施程序及属地权限,建立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分级负责,严密组织防灾减灾工作。

3.准备充分,保障有力。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好对预防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应急防治专业队伍的培训和演练,编制好各级应急预案,储备好必要的救灾经费和物资,防患于未然。

(四)风险评估

即墨区耕地面积149万亩,主要作物有小麦、玉米、花生、果树、蔬菜,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主要包括农作物病害、虫害、草害等,其中常发性病虫害年均发生面积在500万亩次以上。

常发性病虫害发生比较普遍,每年都有部分病虫害“偏重发生”甚至“大发生”。其中小麦病虫害主要有小麦蚜虫、红蜘蛛、纹枯病、锈病、白粉病等;玉米病虫害主要有叶斑病、粗缩病、玉米螟、蓟马、玉米蚜、棉铃虫等;花生病虫害主要有各种叶斑病、蚜虫、棉铃虫、甜菜夜蛾、红蜘蛛、白绢病、地下害虫等。果树以苹果、梨、葡萄、桃为主,病虫害主要有苹果腐烂病、轮纹病、炭疽病、叶斑病、黄蚜、螨类、绵蚜、金纹细蛾、多种食心虫、梨锈病、梨木虱、葡萄白腐病、绿盲蝽、桃蚜、桃褐腐病等。蔬菜病虫害主要有小菜蛾、菜青虫、甜菜夜蛾、棉铃虫、蚜虫、螨类、烟粉虱、地下害虫,以及霜霉病、灰霉病、细菌性叶斑病、青枯病、根结线虫等。此外,部分迁飞性害虫、偶发性病虫害也可能突然暴发,如不能科学防控,将造成农业生产重大损失。

随着种苗和农产品调运增多,一些检疫性病虫害如苹果蠹蛾、瓜类果斑病、恶性杂草等也可能传入我区并快速发展,极易造成毁灭性灾害,因此,必须加强对检疫性病虫害的普查,一旦发现检疫性病虫害,应及时组织做好防控工作,保护农业生产安全。

(五)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分级

根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国令第725号),对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预警级别依照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级别相应确定为Ⅳ、Ⅲ、Ⅱ、Ⅰ四级预警,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识。

1.Ⅳ级

对农业生产可能造成一般危害的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预测发生面积占播种面积的20%以上,发生程度为中等偏重发生;检疫性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在已发生的区域内快速扩散蔓延;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Ⅳ级灾情的。

2.Ⅲ级

对农业生产构成较大威胁的病虫害,预测发生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0%以上,发生程度为中等偏重发生;本区有一定发生范围的外来危险性、检疫性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在2个以上镇、街道、功能区(以下统称镇街)辖区内发生危害;经专家评估认为易于扩散蔓延,可能对农业生产造成较大危害的重大有害生物;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Ⅲ级灾情的。

3.Ⅱ级

对农业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突发性、迁飞性、流行性病虫害,预测发生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0%以上,发生程度为大发生;或本区虽有零星发生、偶然传入但发生范围不广的外来危险性、检疫性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在5个以上镇辖区内发生危害;经专家评估认为可能暴发对农业生产造成较大危害的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Ⅱ级灾情的。

4.Ⅰ级

对农业生产构成特别重大威胁的暴发性、迁飞性、流行性病虫害,预测发生面积占播种面积的50%以上,发生程度为大发生;或发现从国外传入本区的国内从未发生且风险极大的有害生物;或本区未发生的外来危险性和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某地突然暴发危害;发生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的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Ⅰ级灾情的。

二、组织指挥机制

(一)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应急指挥部

区政府成立即墨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应急指挥部(以下统称区指挥部),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即墨海关、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潮海街道办事处、通济街道办事处、环秀街道办事处、北安街道办事处、龙山街道办事处、温泉街道办事处、鳌山卫街道办事处、龙泉街道办事处、蓝村街道办事处、金口镇人民政府、大信街道办事处、田横镇人民政府、灵山街道办事处、段泊岚镇人民政府、移风店镇人民政府、青岛蓝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济新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区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研究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等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解决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本预案的实施,分析总结年度应急工作。

(二)区指挥部办公室

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担任。

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执行区指挥部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应急防治工作;收集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发生的预警信息上报区指挥部,并提出进入预警或应急状态的建议;根据区指挥部的决定,采取应急措施;根据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及时组织专家分析其发展的趋势;定期组织修订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应急准备工作。

(三)区指挥部成员单位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政府投资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应急防治体系项目建设立项;

区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对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控制技术等研究;

区民政局负责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区域内,经过灾害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难的受灾群众的后续救助工作;

区财政局根据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实际情况和相关部门年度资金预算,统筹安排资金,保障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开展,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防灾减灾物资紧急调运的交通运输保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灾区群众防疫、疾病救治和农药中毒的救治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救灾捐赠等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区域的天气实况及趋势预报;

即墨海关负责做好入境动植物检疫工作,加强和完善外来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境外重大动植物疫情风险信息管理,严防外来有害生物传入;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负责防灾减灾物资及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和灾情发生后社会治安维护;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宣传、动员、组织等工作,承担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防控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当地人力物力,强化区域队伍建设,组织动员社区、村庄和社会力量做好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四)专家委员会

及时掌握国内外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发生最新动态,为即墨区制定和执行中长期预防控制规划提供科学意见和建议。

发生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时,迅速对重大有害生物种类、发生面积、程度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防灾减灾应急的技术措施和建议。

(五)应急组织体系及联动机制

区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与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及相邻区市在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应急防治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建立联合应对和互助救急的应急机制。

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应急防治体系,发生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时,按照区指挥部统一部署,迅速动员、分级响应,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

(一)信息收集

收集国内外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危害和控制等方面的信息。

(二)预测

建立完善的农业植物保护监测预警体系,必要时组织专门班子,开展重大有害生物的检验和预测工作。充分发挥镇街、村庄农业技术人员和兼职监测人员的作用,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率和覆盖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主要农作物病虫测报调查规范(一)》和省地方标准《山东省农作物病虫测报调查规范》开展预测,并认真记录、科学分析、及时上报。掌握有可能对本区造成重大危害的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的发展趋向,科学地进行风险评估预测并及时准确提出处理意见。

(三)预警和预警发布

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大有害生物发生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技术咨询专家分析重大有害生物的发展趋势、危害强度和监控难度,并进行风险分析,提出启动、变更和结束应急响应的意见。区指挥部办公室向区指挥部汇报,经批准后统一发布预警警报。

预警由区指挥部发布,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等方式发布。

四、报告

区农业农村局和各镇街是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报告责任单位,植保专业技术人员是报告责任人,其他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的发生及危害情况。区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即墨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相关规定,及时核实并报告农作物有害生物危害信息。紧急情况下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按照“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发生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时,按照以下程序进入应急状态:

IV级、III级响应:发生IV级、III级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情时,由区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区指挥部同意后,启动应急响应,有关镇街、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II级和I级响应:发生II级、I级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情时,由区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区指挥部同意后,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全区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处置。

(二)应急措施

根据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的发生程度和危害情况,将发生区域及周边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和防治监控区,并采取相应措施。

重点防治区主要包括大发生区、菌源区和流行蔓延区。在防治的关键时期,采取以化学防治为主的应急处置措施,控制其危害。对大面积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区实施统防统治,组建防治专业服务队伍,做到“五统一”,即“统一组织、统一测报、统一施药技术、统一技术培训、统一防治时间”。同时,采取切实措施,切断农作物灾害发生流行的传播途径。

一般防治区以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的发生特点、作物、地理、气象等条件,分析确定的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将要大发生的区域,采取生态控制、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

监控防治区可能要偏重发生的区域和偶发区,推行可持续控害技术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大力推广高压汞灯、频振灯等诱杀成虫的物理防治技术。

(三)结束响应

在实施应急措施后的本生长季节内,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控制目标已经实现,或未出现新情况,经区植物保护与土壤肥料工作站监测,由专家评估,经区指挥部研究决定,结束应急响应。

响应结束后,由发布应急响应的单位宣布应急响应结束,由发布警示通告的部门宣布解除警示,撤消警示标志。

六、应急保障

(一)财力保障

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应急防治所需经费,由区级财政按照区政府意见统筹考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与农业外来危险性、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治应急响应一经启动,区财政及时拨付专项资金,保证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人力保障

建立应对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应急事件管理与防治的人才资源库。开展相关的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的识别、防治、风险评估与管理的技能,以便在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发生时,充分发挥骨干人员的作用,适应及时、准确地鉴定和快速除害的需要。

(三)物资保障

建立区级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相对充足的应急防治物资。物资使用实行审批制度,由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或委托专人负责严格审批,做好全区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应急防治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储备库要设立在交通便利、具有储运条件、安全保险的区域,重点储备用于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应急防治所需的农药、杀虫灯、各种施药机械(包括大型、机动、手动喷雾器和喷粉器等)、防护服和手套等药械物资。

(四)技术保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的检验、监测、预警和防治技术指导,完善预防和监控技术,制订配套的监测和应急控制规程。

(五)宣传与演练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对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和案例进行宣传,加强公众教育,提高社会各界对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的防范意识。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实战演练,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提高防范与处理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的能力。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区指挥部制订生产恢复和灾后重建规划,做好现场清理与处理,积极组织群众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

(二)灾后救助

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后,区指挥部要积极组织生产自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下拨抗灾救灾资金。区指挥部应组织救灾减灾防灾、财政、农业等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帮助支持灾区救助的方案。区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灾区救灾情况并上报。建立社会救助机制,由救灾减灾防灾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将救助物资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

(三)保险

社会保险企业应增设防治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保险险种,并积极动员灾害多发地区的农民参与保险。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因在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或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本预案由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完善、备案、评审与更新。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即墨市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即政办发〔2017〕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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