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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青岛华翔汽车金属部件有限公司 “6·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19

2024812日,即墨区政府对《即墨青岛华翔汽车金属部件有限公司“6·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按照《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青安办〔2021〕36号)有关规定,区安委会办公室于202527日牵头组织成立了即墨青岛华翔汽车金属部件有限公司“6·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527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区总工会、汽车产业新城管委组成了评估组。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工作方案,针对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要求梳理出6个方面的内容作为评估清单。评估组向相关部门了解事故发生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行政处罚情况

1.即墨区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青岛华翔汽车金属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2.即墨区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安某某给予行政处罚

)其他处理情况

1.事故发生后,汽车产业新城管委已向即墨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华翔公司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了处理:

安某某,总经理,给予降职,扣除三个月绩效奖金,一年内不得晋升、加薪的处罚。

丁某,设备信息部负责人,给予免职,扣除半年绩效奖金,一年内不得晋升、加薪的处罚。

王某某,EHS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处罚。

刘某某,自动化工程师,给予扣除月度绩效分数80分的处罚。

于某,维修班长,给予扣除月度绩效分数50分的处罚。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华翔公司制定了《青岛华翔汽车金属部件有限公司EHS2025年度绩效指标目标一览表》,细化了公司2025年度各部门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要求,修订了《智能物流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公司车间内增设了安全围栏、光栅、警示灯等安全设施,制作了安全标志、风险告知、操作指导书等目视化看板。针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了自评工作,形成了自评报告,并将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了闭环整改,更新了公司设备设施清单、作业活动清单和危险源辨识分析及管控清单及评级表,强化了安全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公司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的能力,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汽车产业新城管委吸取事故教训,要求企业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检查制度,落实值班制度,保障应急响应及时性。管委对辖区存在立体仓库的企业开展了专项巡查,强化日常督查,严格监管,加大对危化品、人员密集、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企业检查力度,及时跟进复查工作,确保形成闭环管理。同时,邀请安全专家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安全培训活动,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突能力,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部门均能依据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事故单位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进行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整改,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各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


即墨青岛华翔汽车金属部件有限公司“6·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

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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