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政府专项债券情况
2021年1-9月青岛市转贷即墨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0亿元,涉及项目3个,分别为中心城区东部区域(二期)城中村改造项目4亿元(10年期棚户区改造类项目)、青岛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一期)项目5亿元(15年期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类项目)和移风店镇现代农业科技园(一期)项目1亿元(20年期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类项目)。截至2021年9月末实际支出48105.57万元。
(二)财政直达资金情况
2021年即墨区进一步实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1-9月即墨区财政中央直达资金预算指标数共计41737.07万元,其中:教育类6527.2万元、社保类11892万元、医疗卫生类7226万元、其他16091.87万元。截至2021年9月末,财政直达资金实际支出34655.48万元,执行率83%。
(三)青岛市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审计抽查了2个重点项目,截止到2021年9月末,青岛蓝谷药业海洋科技谷项目A区正在建设中,B区包含中试车间、综合车间和综合仓库等单体,主体已完工,C区包含海洋科普科创中心、检测中心主体、后勤保障中心等项目,主体已竣工完成;四方所核心零部件生产项目,主体已经完工。以上项目已达到进度。
二、审计发现问题
(一)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524万元支出进度缓慢
2020年12月,青岛市财政局下达即墨区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551万元,2021年5月青岛市财政局调减27万元,相应资金指标即墨区财政局已按时下达给即墨区卫生健康局。截至2021年9月末,该笔资金共计524万元尚未支付,支出进度缓慢。
(二)1个青岛市重点项目建设手续不齐全
抽查发现,截止到2021年9月末,四方所核心零部件生产项目主体已经完工,但尚未办理施工许可和环评许可。
三、审计建议
(一)压实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主体责任,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增强绩效观念,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项目责任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重点项目建设依法规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