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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清洁能源供热专项规划 (2014-2030年)
发布日期:2015-11-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节能减排政策,满足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规划要求,积极响应青岛市推进清洁能源供热工作的相关要求,特编制本规划,指导即墨市清洁能源供热发展。

第二条 规划范围

即墨全市域(蓝色硅谷除外),总面积1780平方公里。重点规划中心城区,指环秀街道、通济街道、经济开发区、北安街道、龙山街道、龙泉街道行政管辖范围,规划面积约为384平方公里。

第三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42030年。

其中:

近期:2015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第四条 规划人口规模

规划市域近期人口规模165万人,远期260万人。

规划中心城区近期人口规模80万人,远期140万人。

第五条 规划指导思想

科学规划、统筹发展、政策引导、协同推进,以提高源供热能力和系统能效、优化供热能源结构、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目的;优化完善政策支持与监督管理体系,创新实施市场化手段推进建筑节能改造与热计量改造,创造良好的清洁能源供热发展环境与条件;并重发展清洁能源供热与煤炭清洁化供热,科学合理确定供热方式,最终建立节能、高效、可持续发展的清洁能源供热体系。

第六条 规划原则

1坚持清洁高效、改善能源结构;

2实现废热资源化和能源的梯级利用,提升系统综合能效;

3坚持节能优先、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4坚持城乡统筹;

5发展网络化、智能化能源管理系统。

第七条 规划目标

按照开源、节流、增效、减排原则,综合利用多种清洁能源供热技术,逐步改善以煤炭为主的供热能源结构,建设以清洁能源供热为主的新型城镇供热体系建立智慧能源网,提高系统综合能效,减少大气污染。

第八条 规划编制依据

(1) 相关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日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611日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41日施行)

4) 《天然气利用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公布,2012121日施行)

5)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26日)

6) 《山东省供热条例》

7) 《青岛市供热条例》

8) 《青岛市加快清洁能源供热发展的若干政策》(青政办发[2014]24号)

9) 《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

10) 《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鲁环发[2015]98号)

11) 《关于加快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青环发[2015]112号)

12) 《关于报送20162017年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计划的通知》(鲁环函[2016]134号)

13)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地区供暖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16]208号)

(2) 相关技术标准

1)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10

2)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

3)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4) 《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

5)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6) 《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7/50262014

7)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207362012

8) 《燃气冷热电三联供技术规程》(CJJ1452010

9) 《城市供热规划规范》(GB/T510742015

10) 《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2009)

(3) 相关规划

1) 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国能规划[2016]89号)

2)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3)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07

4) 《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5) 《青岛市清洁能源供热专项规划(20142020年)》

6) 《即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上报稿)

7) 《即墨市城市供热规划(20132020年)》

8) 相关各片区的规划资料及相关会议纪要

(4) 其他

1) 各相关部门及热源企业提供的现状资料

第九条 规划思路

按照开源、节流、增效、减排的原则稳步推进全市城市供热事业的发展,建立新型供热体系。

开源:对热电联产机组余热、工业余热挖潜,发展多种形式的清洁能源供热。

节流:降低建筑能耗、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热计量改造,通过智能化能源管理实现节能;公共建筑逐步退出集中供热、工业用户不再通过集中燃煤热源解决蒸汽需求。

增效:优化组合各类能源,提高系统能效;转变用户末端采暖形式。

减排:实施清洁煤燃烧与洁净排放改造;淘汰燃煤小锅炉,新建燃气调峰热源。

第二章 清洁能源供热潜力及应用条件分析

第十条 余热资源

即墨热电厂、新源热电厂低温余热均已得到有效回收利用,回收采暖供热能力114MW

积极推进工业余热利用,将其应用于工业厂房采暖和周边民用建筑采暖。

第十一条 污水源

即墨市(不含蓝色硅谷)远期2030年污水处理厂总能力约56万吨日。按照设计规模60%的进水量可用于稳定供热,计算污水源热泵的最大供热能力约218MW。 

污水源热泵应用宜符合以下条件:

1取水条件:建议优先利用进水流量大且相对稳定的大中型污水处理厂或污水提升泵站。

2取水距离:避免远距离输送,系统COP不宜低于3.0

3用户:优先选择有冷、热负荷需求的公共建筑,其次是有冷热需求的高档住宅小区,适当兼顾仅有供热需求的居住小区。

第十二条 天然气

大型公共建筑集中区、工业园区优先发展燃气冷热电三联供或小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适度发展燃气空调;燃气锅炉主要作为城市集中供热的调峰热源及公建热源

第十三条 生物质

即墨市中心城区外围及各中心社区周围生物质资源丰富,采用生物质锅炉供热可就地收集原料,就地加工成型,锅炉就近供热,具有应用优势。乡镇生物质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前,应开展生物质资源调查评价,保障生物质资源可持续供给及供热经济性。

生物质能应用宜符合以下条件:

1. 沼气站宜采用集中建设、管理模式,保证沼气池产气量。

2. 沼气池宜结合太阳能采暖系统建设,以保障冬季产气稳定性。

3. 乡镇生物质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前,应开展生物质资源调查评价,落实生物质燃料全产业链供给,保障生物质资源可持续供给及供热经济性。

4. 生物质锅炉应采用气化燃烧方式或选择成型燃料。

第十四条 空气能

新建建筑因地制宜发展空气源热泵耦合供热系统。

对空气源热泵系统的应用提出如下要求:

1.应发展空气源热泵与太阳能集热器、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等多能源耦合供热系统,简称空气源热泵耦合供热系统,以降低极端工况下电负荷的配置,确保供热质量。

2.宜结合地板辐射采暖方式使用。

第十五条 太阳能

各中心社区低层建筑应用条件良好,即墨市太阳能应用具有优良的资源条件。按照太阳能保证率30%,社区建筑近期建筑屋顶太阳能光热覆盖率10%、远期太阳能光热覆盖率20%,估算各中心社区建筑可发展太阳能采暖供热能力约103MW

太阳能供热系统应用宜符合以下条件:

1.太阳能供热系统应设置其它能源辅助加热换热设备,做到因地制宜、经济适用。

2.适合在节能建筑中使用。

第十六条 海水源

田横岛旅游度假区、金口中心社区等部分沿海建筑可根据资源条件适度应用海水源热泵技术,满足沿海建筑采暖制冷需求。

海水源热泵应用宜符合以下条件:

1取水条件:取水口宜布置在外海水深、水温条件优越的区域,尽量避开航道、重点沙滩旅游区、养殖区等。

2取水距离:避免远距离输送,系统COP不宜低于3.0

3生态环境:海水源热泵的应用不得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引起的海洋温升不得超过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4用户:优先选择有冷、热负荷需求的公共建筑,其次是有冷热需求的高档住宅小区,适当兼顾仅有供热需求的居住小区。

第十七条 其他可再生能源

因地制宜、适度发展土壤源热泵、电采暖等供热方式,建设时优先考虑能源优化组合,形成资源互补。

第三章 热负荷指标及供热规模

第十八条 热负荷指标

现状已供热建筑(含公共建筑)综合供热指标50平方米,新增居住建筑供热指标30平方米,新增公共建筑空调采暖热指标80平方米。

工业蒸汽负荷按照每公顷0.30t/h蒸汽负荷、同时使用系数0.80 予以负荷估算。

第十九条 供热规模

预测2020年,中心城区总供热面积3842.6万平方米,总热负荷为1820.9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2614.1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1072.9兆瓦。

预测2030年,中心城区总供热面积4841.6万平方米,总热负荷为2240.2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3387.7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1324.3兆瓦。

预测2020年,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1801.8万平方米,总热负荷为6178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555.7万平方米,集中热负荷为190.5兆瓦。

预测2030年,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3330.6万平方米,总热负荷为11419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1473.0万平方米,集中热负荷为505兆瓦。

第四章 清洁能源供热规划

第一节 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为本次规划的重点研究区域,指环秀街道、通济街道、经济开发区、北安街道、龙山街道、龙泉街道行政管辖范围,规划面积约为384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60平方公里

第二十条 供热负荷单元

考虑热源现状布局、各热源的经营范围、热网情况以及未来城市发展功能定位等诸多因素,将中心城区共划分为十个供热负荷单元,分别是:

即墨热电供热单元、新源热电供热单元、金源热电供热单元、丰泰源热电供热单元、商贸城片区、商贸城片区、汽车城永泰源单元、城南华创恒元单元、盛秀源热电单元、通济经济新区单元。

第二十一条 供热体系规划

1.即墨热电供热单元

范围:营普路以南,共和路(鹤山路)嵩山一路以东,龙泉河西岸(黄河三路)营流路以西,蓝鳌路(青烟路)长江二路以北。

关停即墨热电厂265t/h蒸汽锅炉,其余锅炉与发电机组正常运行,热源供热能力114MW+110t/h。热源全部燃煤机组(锅炉)需进行清洁煤燃烧与洁净排放改造。

规划即墨热电厂与永泰源热电厂联网,永泰源热电厂承担营普路以北区域约45MW供热负荷。即墨热电厂其余供热区域供需平衡。

规划即墨热电厂与新源热电厂、丰泰源热电厂联网,提高热源供热可靠性。

2.新源热电供热单元

范围:营普路以南,共和路(鹤山路)嵩山一路以西,华山三路(鹤山路)华山二路(湘江三路)华山一路以东,文化路以北。

热源保持现状规模正常运行,热源供热能力112MW+340t/h热源供热能力总体富余45.5MW热源全部燃煤机组(锅炉)需进行清洁煤燃烧与洁净排放改造。

规划新源热电厂与即墨热电厂联网,提高供热可靠性

3.金源热电供热单元

范围:龙泉河七路-龙泉河六路以南,龙泉河西岸(黄河三路)营流路以东,青龙高速以西,蓝鳌路以北。

规划金源热电厂原址扩建258MW热水锅炉,热源远期不再承担工业蒸汽负荷,现状420t/h蒸汽锅炉替代为158MW热水锅炉,其采暖供热能力增大至227MW。热源全部燃煤机组(锅炉)需进行清洁煤燃烧与洁净排放改造。

在埠惜路与辽河一路交口附近(1#调峰锅炉房)、鹤山路与烟青一级路交口附近(2#调峰锅炉房)各规划建设调峰锅炉房一处,远期规模均为214MW热水锅炉,且与金源热电厂联网供热,每处热源占地约1500平方米

规划在龙泉河六路与凤凰山三路交口东北侧建设热源一处,龙泉规划热源,热源承担单元全部工业蒸汽负荷。并利用余热供热能力约35MW为龙泉河二路-青威路以北的热源周边居住建筑供热。

4.丰泰源供热单元

范围:蓝鳌路以南,龙泉河以东,建设用地边界以西,长江二路以北。

丰泰源热电采暖供热能力富余约50.8MW。规划丰泰源热电与新源热电厂经营流路联网供热

工业蒸汽负荷由企业自建清洁能源锅炉解决。

5商贸城片区供热单元

范围:营普路以南,华山三路(鹤山路)华山二路以西,马山路以东,蓝鳌北一路以北。

青岛海众长元热能有限公司现状在建锅炉规模为220t/h440t/h水煤浆锅炉,总供热能力200t/h,可满足远期负荷需求。审批通过待建的另外428MW锅炉可根据实际负荷增长需求予以扩建。

为满足清洁排放要求,热源建设需实施清洁煤燃烧与洁净排放技术。

6商贸城片区供热单元

范围:蓝鳌北一路以南,华山二路(湘江三路)华山一路以西,建设用地边界以东,青银高速-长江二路以北。

规划在该供热单元建设一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为其集中供热、供冷。能源站选址用地西至规划河道,南至空地,东至华山三路,北至规划路,建设用地面积1.33公顷。

能源站远期机组配置为1×16MW联合循环机组、8×5.472MW(制热量)冷凝式热泵机组7×14MW燃气热水锅炉,同时配置一座约5000m3的蓄能水池(同时预留5000m3蓄能水池位置)及相应的释能系统。

能源站用地充足,可根据实际负荷增长需求予以扩建

7汽车城永泰源供热单元

范围:青威高速以南,建设用地边界(龙泉河七路)龙泉河以西,烟青路以东,营普路以北。

永泰源热电厂现状已建成175t/h蒸汽锅炉,在建2130t/h蒸汽锅炉、1116MW热水锅炉,上述锅炉建成后热源采暖供热能力富余55.1MW规划将其转供至即墨热电供热区45MW;工业蒸汽供热能力不足28t/h规划企业自建清洁能源锅炉解决。

8城南片区供热单元

范围:长江二路以南,营流路以西,青银高速以东,即墨市界以北。

规划由青岛华创恒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正在建设的环秀旧村改造片区污水源热泵能源站为该单元集中供热、供冷,项目位于环秀街道办事处庙头村,墨水河东岸,项目用地面积1.4公顷。能源站内污水源热泵机组最大供热能力为78MW,配建214MW生物质调峰锅炉,能源站总供热能力达到106MW

9盛秀源热电供热单元

范围:长江二路以南,建设用地边界以西,营流路以东,建设用地边界以北。

盛秀源热电现状供热能力基本可满足该单元远期集中供热需求,但需进行清洁煤燃烧与洁净排放改造。

规划建议相关部门与即发企业协商,待企业搬迁完成后将该企业自用热源改为公用集中供热热源,或将锅炉燃煤指标用于其他热源建设。

10通济经济新区供热单元

范围:青银高速以南,城市建设用地以东,即墨市边界以北、以西。

根据《即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上报稿),规划在通济片区新建1座热电厂,为本单元提供至少37.1MW+14.6t/h供热能力。

第二十二条 清洁能源热源规划

1.热电厂改造及余热挖潜

保留新源热电厂与即墨热电厂现状余热利用总能力114MW

2.可再生能源

污水源:结合现状即发污水处理厂、规划城东污水处理厂、规划北部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源热泵能源站,总供热能力122.4 MW,供热面积521.9万平方米。

土壤源:即墨古城片区公建建设土壤源热泵,并搭配风冷热泵与冷水机组,供热能力20.8 MW,供热面积26万平方米。

空气源:部分集中供热未覆盖的居住建筑、部分中小学校、高职等学校、社区中心、科研类等建筑以及其他分散的公共建筑采用空气源热泵供热,总供热能力为424.5MW,供热面积793.1平方米

生物质:环秀旧村改造污水源热泵能源站内建设214 MW生物质热水锅炉以作调峰。

3.天然气供热

天然气锅炉:规划新建两处调峰锅炉房,规模均为214MW热水锅炉,总规模为56MW

燃气空调(含燃气三联供)振华街两侧、鹤山路两侧、烟青路两侧、营流路西侧、鹤山路(华山三路-嵩山二路段)两侧、创智新区、石棚水库东侧泰山一路以西区域、烟青一级路以东龙泉河以北区域、天山一路以东九江路以北区域公共建筑集中,规划采用燃气空调燃气三联供空气源热泵蓄能设施供热,总供热能力为454.6MW,供热面积为649.5m2

燃气分户采暖:部分集中供热未覆盖的居住建筑采用分户采暖形式,预测供热面积46.6m2,供热能力14.0MW

小型分散燃气锅炉:部分中小学校、高职等学校、社区中心、科研类等建筑,采用小型分散燃气锅炉供热,预测供热面积610.7m2,供热能力255.7MW

第二十三条 燃煤集中热源建设发展规划

即墨热电厂关停265t/h锅炉

新源热电保留现状规模

金源热电扩建258MW热水锅炉,工业蒸汽负荷退出以后将420t/h蒸汽锅炉替代为158MW热水锅炉

青岛海众长元现状在建220t/h440t/h锅炉建成投产。

永泰源热电现状在建2130t/h1116MW锅炉建成投产。

盛秀源热电保留现状热源规模。

第二十四条 清洁能源供热规模

规划远期中心城区实现清洁能源供热面积3053.3万平方米,占中心城区总供热面积的63.1%,其中生物质类供热面积84.7万平方米,循环水低温余热供热面积344.7万平方米,天然气供热面积1442.8万平方米,电驱动热泵类供热面积1181.1万平方米。

规划远期中心城区实现清洁能源供热能力1549.9MW,占中心城区总供热能力的68.7%,其中生物质类供热能力35 MW,循环水低温余热供热能力149MW,天然气供热能力765.1MW,电驱动热泵类供热能力600.8MW

第二节 大信镇

第二十五条 负荷预测

1. 大信中心社区

规划至2020年,大信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103.1万平方米,总热负荷35.4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33.9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11.6兆瓦。

规划至2030年,大信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206.3万平方米,总热负荷70.7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95.8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32.9兆瓦。

2. 普东中心社区

规划至2020年,普东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106.9万平方米,总热负荷为36.6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38.2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13.1兆瓦。

规划至2030年,普东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213.7万平方米,总热负荷为73.3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102.3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35.1兆瓦。

第二十六条 清洁能源供热体系

充分利用大信镇生物质资源,大力发挥即墨市太阳能产业集聚区技术优势,形成以集中供热和太阳能耦合供热为主、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分散供热方式为重要补充的全清洁能源供热体系。

第二十七条 清洁能源供热规划

1.大信中心社区

(1) 集中供热热源

新建集中供热热源厂一座,规模为5×7MW

(2) 太阳能供热系统

依托即墨市太阳能新兴产业集聚区优势,着力建设一批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建设规模6.3MW,逐步建设太阳能供热特色小镇。

(3) 污水源热泵系统

结合西部污水厂,建设污水源热泵能源站一座,供热能力30MW

(4) 其它

因地制宜发展土壤源热泵、燃气壁挂炉、空气源热泵等方式供热。

2.普东中心社区

(1) 集中供热热源

新建集中供热热源厂一座,建设规模3×14MW

(2) 太阳能供热系统

依托即墨市太阳能新兴产业集聚区优势,着力建设一批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建设规模6.6MW,逐步建设太阳能供热特色小镇。

(3) 其它

因地制宜发展土壤源热泵、燃气壁挂炉、空气源热泵等方式供热。

第三节 蓝村镇

第二十八条 负荷预测

1. 蓝村中心社区

规划至2020年,蓝村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409.5万平方米,总热负荷140.4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112.1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38.4兆瓦。

规划至2030年,蓝村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630万平方米,总热负荷216.0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244.4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83.8兆瓦。

2. 南泉中心社区

规划至2020年,南泉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136.5万平方米,总热负荷46.8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43.4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14.9兆瓦。

规划至2030年,南泉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210万平方米,总热负荷72.0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87.5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30.0兆瓦。

第二十九条 清洁能源供热体系

充分利用蓝村镇生物质资源,有效发挥即墨市太阳能产业集聚区技术优势,形成以集中供热和太阳能耦合供热为主、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分散供热方式为重要补充的全清洁能源供热体系。 

第三十条 清洁能源供热规划

1.蓝村中心社区

(1) 集中供热热源

新建集中供热热源厂一座,建设规模6×14MW

(2) 太阳能供热系统

依托即墨市太阳能新兴产业集聚区优势,大力推广太阳能与生物质能、电能及空气能等多能源耦合供热系统,远期实现供热规模19.4MW。 

(3) 余热利用

纺织服装产业区通过低温余热吸收式热泵开发纺织厂余热资源,满足自身或周围居民采暖需求。

(4) 污水源热泵系统

结合蓝村污水厂,建设污水源热泵能源站一座,供热能力16MW

(5) 其它

因地制宜发展土壤源热泵、燃气壁挂炉、空气源热泵等方式供热。

2.南泉中心社区

(1) 集中供热热源

新建集中供热热源厂一座,建设规模5×7MW

(2) 太阳能供热系统

依托即墨市太阳能新兴产业集聚区优势,大力推广太阳能与生物质能、电能及空气能等多能源耦合供热系统,远期实现供热规模6.5MW

(3) 其它

因地制宜发展土壤源热泵、燃气壁挂炉、空气源热泵等方式供热。

第四节 灵山镇

第三十一条 负荷预测

1. 省级高新产业区

规划至2020年,省级高新产业区总供热面积273.0万平方米,总热负荷93.6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97.2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33.3兆瓦。

规划至2030年,省级高新产业区总供热面积378.0万平方米,总热负荷129.6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160.2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54.9兆瓦。

2. 灵山中心社区

规划至2020年,灵山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63.0万平方米,总热负荷21.6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18.9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6.5兆瓦。

规划至2030年,灵山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168.0万平方米,总热负荷57.6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81.9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28.1兆瓦。

第三十二条 清洁能源供热体系

充分利用灵山镇生物质资源,有效发挥即墨市太阳能产业集聚区技术优势,形成以集中供热和太阳能耦合供热为主,空气源热泵、土壤源热泵等分散供热方式为重要补充的全清洁能源供热体系。 

第三十三条 清洁能源供热规划

1.省级高新产业区

(1) 集中供热热源

新建集中供热热源厂一座,建设规模4×14MW

(2) 太阳能供热系统

依托即墨市太阳能新兴产业集聚区优势,大力推广太阳能与生物质能、电能及空气能等多能源耦合供热系统,远期实现供热规模11.6MW。 

(3) 污水源热泵系统

结合华山污水厂,建设污水源热泵能源站一座,远期供热能力12MW

(4) 其它

高尔夫高端休闲服务区周边公建采用土壤源热泵供热方式。其区域因地制宜发展土壤源热泵、燃气壁挂炉、空气源热泵等方式供热。

2.灵山中心社区

(1) 集中供热

新建集中供热热源厂一座,远期建设规模4×7MW

(2) 太阳能供热系统

规划依托即墨市太阳能新兴产业集聚区优势,大力推广太阳能与生物质能、电能及空气能等多能源耦合供热系统,远期实现供热规模5.2MW。 

(3) 其它

因地制宜发展土壤源热泵、燃气壁挂炉、空气源热泵等方式供热。

第五节 田横镇

第三十四条 负荷预测

1. 镇区

规划至2020年,镇区总供热面积89.3万平方米,总热负荷30.6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24.6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8.4兆瓦。

规划至2030年,镇区总供热面积288.5万平方米,总热负荷98.9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144.1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49.4兆瓦。

2. 度假区

规划至2020年,度假区总供热面积116.5万平方米,总热负荷39.9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32.1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11.0兆瓦。

规划至2030年,度假区总供热面积376.3万平方米,总热负荷129.0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188.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64.5兆瓦。

3. 文化服务中心

规划至2020年,蓝村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67.2万平方米,总热负荷23.1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24.3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8.3兆瓦。

规划至2030年,蓝村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217.3万平方米,总热负荷74.5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114.3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39.2兆瓦。

第三十五条 清洁能源供热体系

充分发挥田横镇滨海优势,有效利用即墨市太阳能产业集聚区资源,形成以集中供热和太阳能耦合供热为主,海水源热泵供热为特色,其它清洁能源作为重要补充的全清洁能源供热体系。 

第三十六条 清洁能源供热规划

1.镇区

(1) 集中供热热源

新建集中供热热源厂一座,远期建设规模1×7MW +3×14MW

(2) 太阳能供热系统

依托即墨市太阳能新兴产业集聚区优势,大力推广太阳能与生物质能、电能及空气能等多能源耦合供热系统,远期实现供热规模8.9MW。 

(3) 其它

因地制宜发展土壤源热泵、电热泵等方式供热。

2.度假区

(1) 集中供热热源

新建集中供热热源厂一座,远期建设规模1×7MW +2×29MW

(2) 太阳能供热系统

依托即墨市太阳能新兴产业集聚区优势,大力推广太阳能与生物质能、电能及空气能等多能源耦合供热系统,远期实现供热规模11.6MW。 

(3) 其它

因地制宜发展土壤源热泵、电热泵等方式供热。

3.文化服务中心

(1) 集中供热热源

新建集中供热热源厂一座,远期建设规模6×7MW

(2) 太阳能供热系统

依托即墨市太阳能新兴产业集聚区优势,大力推广太阳能与生物质能、电能及空气能等多能源耦合供热系统,远期实现供热规模6.7MW。 

(3) 其它

因地制宜发展土壤源热泵、电热泵等方式供热。

第六节 金口镇

第三十七条 负荷预测

1. 金口中心社区

规划至2020年,金口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52.6万平方米,总热负荷18.0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15.7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5.4兆瓦。

规划至2030年,金口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78.2万平方米,总热负荷26.8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31.1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10.7兆瓦。

2. 店集中心社区

规划至2020年,店集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111.2万平方米,总热负荷38.1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35.4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12.1兆瓦。

规划至2030年,店集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165.4万平方米,总热负荷56.7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67.9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23.3兆瓦。

第三十八条 清洁能源供热体系

充分利用金口镇生物质资源,有效发挥即墨市太阳能产业集聚区技术优势,形成以集中供热和太阳能耦合供热为主、沼气、海洋能供热为特色,其他清洁能源作为重要补充的全清洁能源供热体系。 

第三十九条 清洁能源供热规划

1.金口中心社区

(1) 集中供热热源

新建集中供热热源厂一座,远期建设规模2×7MW

(2) 太阳能供热系统

依托即墨市太阳能新兴产业集聚区优势,大力推广太阳能与生物质能、电能及空气能等多能源耦合供热系统,远期实现供热规模2.4MW。 

(3) 污水源热泵系统

结合金口污水厂,建设污水源热泵能源站一座,远期供热能力8MW

(4) 其它

因地制宜发展土壤源热泵、电热泵等方式供热。

2.店集中心社区

(1) 集中供热热源

新建集中供热热源厂一座,远期建设规模3×7MW

(2) 太阳能供热系统

规划依托即墨市太阳能新兴产业集聚区优势,大力推广太阳能与生物质能、电能及空气能等多能源耦合供热系统,远期实现供热规模5.1MW。 

(3) 其它

因地制宜发展土壤源热泵、电热泵等方式供热。

第七节 移风店镇

第四十条 负荷预测

1. 移风店中心社区

规划至2020年,移风店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67.2万平方米,总热负荷23.0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15.7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5.4兆瓦。

规划至2030年,移风店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112.0万平方米,总热负荷38.4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42.6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14.6兆瓦。

2. 七级中心社区

规划至2020年,七级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58.8万平方米,总热负荷20.2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17.5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6.0兆瓦。

规划至2030年,七级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98.0万平方米,总热负荷33.6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41.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14.0兆瓦。

第四十一条 清洁能源供热体系

充分发挥移风店镇农业强镇优势,有效利用即墨市太阳能产业集聚区资源,形成以集中供热和太阳能耦合供热为主、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分散供热方式为重要补充的全清洁能源供热体系。 

第四十二条 清洁能源供热规划

1.移风店中心社区

(1) 集中供热热源

新建集中供热热源厂一座,建设规模2×7MW

(2) 太阳能供热系统

依托即墨市太阳能新兴产业集聚区优势,大力推广太阳能与生物质能、电能及空气能等多能源耦合供热系统,远期实现供热规模3.4MW

(3) 其它

因地制宜发展土壤源热泵、电热泵等方式供热。

2.七级中心社区

(1) 集中供热热源

新建集中供热热源厂一座,建设规模2×7MW

(2) 太阳能供热系统

规划依托即墨市太阳能新兴产业集聚区优势,大力推广太阳能与生物质能、电能及空气能等多能源耦合供热系统,远期实现供热规模3.0MW。 

(3) 其它

因地制宜发展土壤源热泵、电热泵等方式供热。

第八节 段泊岚镇

第四十三条 负荷预测

1. 段泊岚中心社区

规划至2020年,段泊岚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95.2万平方米,总热负荷32.6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32.9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11.3兆瓦。

规划至2030年,段泊岚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122.4万平方米,总热负荷42.0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49.2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16.9兆瓦。

2. 刘家庄中心社区

规划至2020年,刘家庄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51.8万平方米,总热负荷17.8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13.7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4.7兆瓦。

规划至2030年,刘家庄中心社区总供热面积66.6万平方米,总热负荷22.8兆瓦,其中集中供热面积22.5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7.7兆瓦。

第四十四条 清洁能源供热体系

充分发挥段泊岚镇农业强镇优势,有效利用即墨市太阳能产业集聚区资源,形成以集中供热和太阳能耦合供热为主、空气源热泵、直接电采暖等分散供热方式为重要补充的全清洁能源供热体系。 

第四十五条 清洁能源供热规划

1.段泊岚中心社区

(1) 集中供热热源

新建集中供热热源厂一座,建设规模2×7MW

(2) 太阳能供热系统

依托即墨市太阳能新兴产业集聚区优势,大力推广太阳能与生物质能、电能及空气能等多能源耦合供热系统,远期实现供热规模3.8MW。 

(3) 其它

因地制宜发展土壤源热泵、电热泵等方式供热。

2.刘家庄中心社区

(1) 集中供热热源

新建集中供热热源厂一座,建设规模2×7MW

(2) 太阳能供热系统

规划依托即墨市太阳能新兴产业集聚区优势,大力推广太阳能与生物质能、电能及空气能等多能源耦合供热系统,远期实现供热规模2.0MW。 

(3) 其它

因地制宜发展土壤源热泵、电热泵等方式供热。

第九节 新型农村社区

第四十六条 供热能源

因地制宜,推广以太阳能、电能、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为主要供暖能源的供暖模式,有条件的区域开展“煤改气”工程一般农村地区,推广电能、清洁煤炭、洁净型煤和生物质能为主要供暖能源。

第四十七条 实施方案

采用分散和集中相结合方式解决社区居民采暖需求。采暖负荷较集中区域,建设小型清洁能源锅炉作为集中供热热源;采暖负荷较分散区域,利用生物质炉具、空气源热泵、直接电采暖等方式解决采暖需求。

第五章 热计量及建筑节能改造规划

第四十八条 热计量规划

规划区实施供热计量应执行以下技术措施:

1.室外供热系统的热源、热力站、管网、建筑物必须安装计量装置和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变频器等装置;

2.新建建筑室内系统应安装计量和调控装置;

3.既有非节能建筑及其供热系统的改造应同步进行,达到节能建筑和热计量的要求;

4.对既有建筑采暖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在楼前必须加装计量装置,室内采暖系统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计量形式。

5.政府机构、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应按供热计量的要求进行改造。

第四十九条 建筑节能改造规划

1.住宅建筑

规划全市域推行住宅建筑节能改造,包含围护结构外保温改造和更换节能保温门窗及对屋顶、阳台等与室外环境相接触部位的节能改造。

2.公共建筑

规划对全市域大型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和空调系统实施节能改造。

第六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五十条 中心城区近期建设项目

1.热源建设

1) 即墨热电厂关停265t/h

2) 金源热电扩建258MW热水锅炉。

3) 新建1#燃气调峰锅炉房,规模为214MW热水锅炉。

4) 青岛海众长元现状在建220t/h440t/h锅炉建成投产,其中120t/h140t/h锅炉作为备用。

5) 商贸城片区燃气分布式能源站规划近期建设1×16MW联合循环机组、6×5.472MW(制热量)冷凝式热泵机组4×14MW燃气热水锅炉,同时配置一座约5000m3的蓄能水池(同时预留5000m3蓄能水池位置)及相应的释能系统。热源供热能力100MW

6) 永泰源热电现状在建2130t/h1116MW锅炉建成投产,现状175t/h锅炉作为备用。

7) 结合即发污水厂,在墨水河东岸建设污水源热泵能源站,近期完成能源站部分污水源热泵机组,供热能力51MW并配建214MW生物质热水锅炉,能源站总供热能力79MW。另结合城东污水厂建设,同步启动污水源热泵能源站建设。

8) 即墨古城片区改造项目启动建设,供热形式为地源热泵搭配风冷热泵与冷水机组,供热面积26m2

9) 规划建议相关部门与即发企业协商,待企业搬迁完成后将该企业自用热源改为公用集中供热热源或将锅炉燃煤指标用于其他热源建设。

2.配套热网系统

逐步实施各供热单元内部热源的多热源联网供热建设。近期启动建设即墨热电与永泰源热电、新源热电厂以及丰泰源热电厂之间的联网供热工程。

第五十一条 中心社区近期建设项目

1.集中供热热源厂

1)大信 

大信中心社区新建清洁能源热源厂一座,建设规模为2×7MW。 

普东中心社区新建清洁能源热源厂一座,建设规模为1×14MW。 

2)蓝村 

蓝村中心社区新建清洁能源热源厂一座,建设规模为3×14MW。 

南泉中心社区新建清洁能源热源厂一座,建设规模为2×7MW

3)灵山 

灵山中心社区新建清洁能源热源厂一座,建设规模为1×7MW。 

省级高新区新建清洁能源热源厂一座,建设规模为2×14MW。 

4)田横 

镇区新建清洁能源热源厂一座,建设规模为1×7MW。 

度假区新建清洁能源热源厂一座,建设规模为1×7MW。 

文化服务中心新建清洁能源热源厂一座,建设规模为1×7MW。 

5)金口 

金口中心社区新建清洁能源热源厂一座,建设规模为1×7MW

店集中心社区新建清洁能源热源厂一座,建设规模为2×7MW。 

6)移风店 

移风店中心社区新建清洁能源热源厂一座,建设规模为1×7MW。 

七级中心社区新建清洁能源热源厂一座,建设规模为1×7MW。 

7)段泊岚 

段泊岚中心社区新建清洁能源热源厂一座,建设规模为1×7MW。 

刘家庄中心社区新建清洁能源热源厂一座,建设规模为1×7MW。 

2.太阳能耦合供热试点项目

根据近期各乡镇重点开发项目、开发区域的情况,大信镇优先利用太阳能产业集聚区技术优势,建成一批太阳能耦合供热试点项目,试点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其他乡镇借鉴大信镇建设和应用经验,根据自身资源条件,建设经济适用的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各镇镇区近期实现太阳能供热规模53.2MW

第七章 能源结构与节能减排

第五十二条 近期能源结构

规划2020年,预测全市供热能源总消耗折合标煤58.0万吨,其中燃煤耗能折合标煤22.8万吨,占比392;清洁能源消耗折合标煤35.2万吨,占比608,其中燃气供热为265、低温余热供热为6.6%、可再生能源供热为21.5、电力供热为6.2

规划2020年,预测即墨市中心城区近期供热能源总消耗折合标煤46.6万吨,其中燃煤折合标煤22.8万吨,占中心城区供热总能源结构的48.9;清洁能源消耗折合标煤23.8万吨,占中心城区供热总能源结构的51.1,其中循环水供热比例8.2,天然气供热比例为27.8,可再生能源供热比例10.9,电力(热泵中电力消耗)供热比例为4.3%

第五十三条 远期能源结构

规划2030年,预测全市供热能源总消耗折合标煤814万吨,其中燃煤耗能折合标煤289万吨,占比354;清洁能源消耗折合标煤525万吨,占比646,其中燃气供热为271、低温余热供热为52、可再生能源供热为265、电力供热比例58

规划2030年,预测即墨市中心城区供热能源总消耗折合标煤57.1万吨,其中燃煤折合标煤28.9万吨,占城市供热总能源结构的50.5;清洁能源消耗折合标煤28.3万吨,占城市供热总能源结构的49.5,其中循环水供热比例7.4,天然气供热比例为27.2%,可再生能源供热比例10.7,电力(热泵中电力消耗)供热比例为4.3

第五十四条 节能减排措施

1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进清洁生产;

2实施洁净煤燃烧及超洁净排放技术;

3. 积极推广建筑节能改造和热计量改造;

4.建立燃煤锅炉脱硫设施运行台账,加强设施日常运行监管;

5.加强宣传,提高全民节约意识。

第五十五条 近期节能减排效果

规划2020年,全市通过采用清洁能源供热及煤炭清洁化利用技术,与2020年仍采用煤炭供热相比,可实现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0.009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0.022万吨、烟尘排放量0.002万吨、二氧化碳排放量56.07万吨。 

第五十六条 远期节能减排效果

规划2030年,全市通过采用清洁能源供热及煤炭清洁化利用技术,与2030年仍采用煤炭供热相比,可实现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0.01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0.028万吨、烟尘排放量0.005万吨、二氧化碳排放量54.77万吨。 

第八章 投资估算

第五十七条 投资估算

估算至2020年实现清洁能源供热总费用为36.1亿,其中,中心城区投资费用为19.7亿元,中心社区投资费用为16.4亿元。

估算至2030年实现清洁能源供热总费用为59.0亿元,其中,中心城区投资费用为30.5亿元,中心社区投资费用为28.5亿元。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八条 规划层面

1、将本次规划成果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供热规划。

2、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预留供热能源站用地与相关供热设施用地。

3、明确清洁能源供热范围四至边界,便于操作实施。

第五十九条 项目实施层面

1、在规划建设审批阶段即标明地块供热方式及相关要求。

2、成立相关监管部门,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

3、出台相关费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十条 天然气保障

本规划与《即墨市燃气专项规划((20142030)》紧密结合,本规划所需要的燃气供气量与相应的燃气供应管线应在燃气专项规划中予以落实。

第六十一条 建筑用能端节能降耗

建筑节能改造:通过加强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提高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保温性能,减少用能需求。

热计量改造:增加热计量系统、激励用户行为节能。

末端设备改造:积极推广辐射型采暖空调等末端装置,有效利用低品位冷热源;积极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积极推广蓄冷中央空调等。

第十章  则

第六十二条 本次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则和说明书三个部分,文本与图则是建设与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二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 本规划经即墨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由即墨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文本及图则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系根据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即墨市特点而制定。未涉及的相关事宜应符合国家、山东省和青岛市的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等相关条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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