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城市规划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金口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镇驻地片区JK01-01、JK01-02;店集片区DJ-01-02、DJ-01-04、DJ-02-02、DJ-02-04管理单元局部地块调整进行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调整类别:控规地块调整
2、地块名称:金口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镇驻地片区JK01-01、JK01-02;店集片区DJ-01-02、DJ-01-04、DJ-02-02、DJ-02-04管理单元局部地块调整
3、具体位置:金口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镇驻地片区、店集片区
4、公示阶段:批前公示
二、公示方式:金口镇政府网站
三、公示时间:2022年3月23日—2022年4月1日
四、反馈方式:邮箱:hzhq1385@163.com
咨询电话:0532-85501385
镇驻地片区JK01-01、JK01-02管理单元局部地块调整:
(1)区域1内调整支路的线型和宽度;幼儿园选址地块由商住用地(RB)调整为幼儿园用地(R22),同时为保证剩余商住用地的完整性,对周边通信用地位置进行了微调;幼儿园西侧新增社区综合服务中心(R22),同时将其周边的文化用地、体育用地等按照规模进行了优化调整。
(2)由于新增加1处幼儿园,将区域2、3内原规划幼儿园进行了相应的缩减。
(3)镇卫生院计划在原址改建,因此将区域1内规划卫生院取消,改为在其原址区域4内配建。
店集片区DJ-01-02、DJ-01-04、DJ-02-02、DJ-02-04管理单元局部地块调整:
(1)区域1内结合即墨二院扩建需求及现状建设条件,选址地块由商住用地(RB)调整成为医疗卫生用地(A51),同时将地块东侧(永泰路)道路线位进行调整(红线宽度不变),道路两侧地块均随之调整,金河路两侧绿带宽度调整,原二院地块调整为医养结合用地(A5A6)。
(2)区域2内社会福利用地(A6)和商业用地(B1)调整为都市产业用地(MB),社会福利用地结合现状现状即墨二院重新布置,以保证工业区用地布局更为合理。
区域3内新增文化设施用地(A2),以满足镇驻地文化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