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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1

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水平的通知》(鲁市监反垄断字〔2021〕233号)及青岛市、即墨区文件精神,保障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顺利开展,完善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提升审查质量,制定本办法。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水平的通知》(鲁市监反垄断字〔2021〕233号)。

三、目标任务

加强我区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招拍挂出让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土地和矿产市场健康运行。

四、主要内容

一是完善了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内部组成及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二是明确了审查范围,我局内设机构组织或者起草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影响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均列入公平竞争审查;三是夯实了审查责任,强调“谁起草,谁审查” 原则,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国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文件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坚决杜绝不审查、漏审查、不认真审查等问题;四是对审查程序进行了规范,规定各科室在制定文件时,如涉及公平竞争审查范围,要在发文单上明确标注需要公平竞争审查,经文件起草科室和分管领导签字后,将文件和公平竞争审查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继续行文,未提交公平竞争审查表的一律不予核稿;五是对存量文件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特别对机构改革前制定文件的清理责任主体进行了规定,并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分类解决方案。六是规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责任意识。

五、特色亮点

(一)统筹力度更大。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刚性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联席会议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审查机制,提升政策措施审查效能,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制度落地落实。

(二)审查标准更高。紧紧盯住决策部署不到位的堵点和企业反映的痛点,全面细化审查标准,重点关注妨碍平等便利退出市场、以奖补方式变相指定交易和实行地方保护、影响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等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将强制企业转让技术、强制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给予特定企业优惠政策、设置不合理项目库资格库等具体情形纳入审查标准,进一步健全审查范围、例外规定等基本规则,及时弥补规则空白和漏洞,扎实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切实增强审查制度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三)监督考核更严。充分发挥督查抽查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明确局法规科负责牵头组织政策措施抽查,对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比较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多发的行业,进行重点抽查。为加强对各科室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约束,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过程中出现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经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六、重要意义

(一)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政府过度和不当干预市场,有利于保障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反垄断法》明确禁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三)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必然选择。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公平竞争是创新的重要动力。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大力消除影响公平竞争、妨碍创新的各种制度束缚,有利于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释放市场主体活力的有效举措。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克服市场价格和行为扭曲,有利于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即墨区自然资源局:0532-5855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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