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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王玉合)
发布日期:2026-07-24

即墨区灵山街道泊东村经济合作社王玉合(王玉合与王玉河系同一人)因保管不善,将即集建(92)第268625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玉河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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