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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曝光海参使用敌敌畏养殖的问题,处置情况如何?
发布日期:2021-10-15

3.15晚会曝光海参问题后,区自然资源局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了工作人员,对媒体曝光区域开展检查核实。

一是确实有个别养殖户在清池阶段违规使用敌敌畏,用来杀灭一些养殖池塘中存在的敌害生物。后经专家解读,清池阶段不是养殖过程,清池时池塘中没有海参。海参对农药也是很敏感的,一旦使用农药,就会发病死亡。因此,在海参养殖过程中不会使用敌敌畏等药物。

二是敌敌畏不属于违禁药物。降解周期很短,一般为7-10天,如果经阳光暴晒,再遇到碱性的海水,降解更快,降解后,从外海引进干净的海水再开展水产养殖,不会对水产品造成危害。

三是区自然资源局紧急开展了专项抽检工作。先后在媒体曝光区域及附近养殖场所抽检养殖海参、养殖池水样、养殖池底泥、海参苗种共计140批次,经过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均未检出敌敌畏成分。

四是将继续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3.15”晚会后,我们印发了《即墨区水产养殖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了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一旦发现违规用药行为,将依法查处。

对此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根据市局下发的《2021年青岛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2021年青岛市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要求,制定我区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开展养殖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禁用化合物专项检查、节日期间专项整治、“舌尖安全”专项整治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

二、按时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药物残留抽检工作,预计完成各级各类抽检任务300批次以上,重点检测氯霉素、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

三、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和预警,针对有关舆情或举报,及时启动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快速处置,准确发布信息,力争把负面影响和损失降低;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培训工作,提高监管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开展各类宣传培训,利用培训班和日常宣传等手段,宣传培训《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各项健康养殖技术,增强水产养殖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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