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区自然资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园区建设突破年”等中心工作,认真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推进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攻坚和突破提升,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自然资源要素支撑和保障。现将所承担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第47项:高水平谋划城市发展战略,构建“一城两翼、一脉双轴、多组团”城市格局。完善城市快速交通规划,促进全域与机场港口顺畅衔接、快速联通,实现2/3区域半小时、其他区域1小时通达胶东国际机场。编制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研究混合用地模式,合理确定开发时序和强度。加快村庄规划全覆盖,推动产业与村庄连片打造、集聚发展。
2020年具体工作内容和任务目标: 规划方面:根据上级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分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完善我区快速交通规划,积极与青岛2035规划对接,构建全区快速交通框架,实现快速通达青岛市区、胶东机场、重要港口等。用地政策: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双招双引”环境,下一步加大支持新型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主办单位:即墨区自然资源局
办理情况:全面开展即墨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吴志强院士专家战略引领专题,完善城市发展格局;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中交通重大基础设施研究,形成全域交通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初步方案,开展机场南快速路等选线落位研究,并积极与青岛市相关部门对接。
在蓝谷高新区、汽车城、经济开发区实地调研后,制定《在功能区“标准地”出让试点实施方案》,经政府第第83次常务会研究通过公布实施;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调研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型产业规划用地管理的通知(试行)》,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执行。
第65项: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
2020年具体工作内容和任务目标:1.根据青岛市湾长制方案修订即墨区湾长制方案,进一步健全湾长制工作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提高联动效率;2.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加强海湾空间资源管控;3.以丁字湾水污染治理为切入点,加强海湾污染防治,保障水质稳中向好发展;4.加强海洋生态修复保护,推进美丽海湾建设。
主办单位:即墨区自然资源局
办理情况:修订并印发湾长制方案,完成2020年度蓝湾整治目标,加强海湾污染防治,海湾水质稳中向好发展。
第70项:开展“美丽即墨”国土绿化,新增造林面积7000亩,创建省森林乡镇1个、森林村居3个。
2020年具体工作内容和任务目标:开展“美丽即墨”国土绿化,新增造林面积7000亩,创建省森林乡镇1个、森林村居3个。
主办单位:即墨区自然资源局
办理情况:已完成造林7380亩,超额完成造林任务。已完成一个省级森林乡镇和6个省级森林村居青岛市局验收,正待省厅批复。
第71项: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鳌山湾森林公园建设,做好小管岛保护利用,完成“三区两线”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2020年具体工作内容和任务目标:小管岛生态修复项目建设:
1.整治岸线长1.15公里,拆除养殖池塘堤坝等75亩;
2.对岛体易冲刷部分修筑护岸进行防护,长度933米;
3.沙滩清理、补沙及修复面积0.32公顷;
4.栽植耐冬等植被2000株;
5.建设潜堤120米;
6.岛上输电工程,码头扩建工程,海岛保护利用相关工程。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2020年年底前计划完成段泊岚4处、龙泉街道1处、鳌山卫鹤山路南侧1处田横镇1处及鳌山蓝鳌路沿线历史遗留矿山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主办单位:即墨区自然资源局
办理情况:做好海岛保护利用工作,构建“一村二场三中心”的空间布局,打造海岛保护利用乡村振兴示范样板。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已完成。
第72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加强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自然资源管控等约束性指标管理。
2020年具体工作内容和任务目标:加强自然资源监督管理工作,通过群众举报、日常巡查、事中和事后监管、自然资源督查及负面清单考核等方式及时发现破坏自然资源问题,依法查处破坏自然资源案件,高标准完成上级下达的整改任务。
主办单位:即墨区自然资源局
办理情况:人员500余人次,行程16000余公里;进行海上执法巡查20余次,航程700余海里。2020年以来,区自然资源局不断加大海域海岛执法力度,先后清理整治海上非法养殖5000余亩、清理拆除非法养殖网箱42个,立案查处破坏海岛生态植被案件1宗,收缴罚款5000元,恢复海岛植被林地面积9亩。
国土执法:1、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上级下发我区7至11月份五期疑似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共计188宗550.7亩,截至目前,已上报销号186宗543.3亩,尚剩余2宗、7.4亩正在整改,下步将按要求时限整改到位。
2、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推进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20年季度卫片整改工作和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工作。
3、截至目前,2020年我区共计下达土地违法行政处罚案件173宗。
海洋执法:1.完成各级各类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300多批次;2.开展养殖水产品“利剑”专项执法行动,检查50家养殖单位;3.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宣传月活动,累计开展现场宣传20多次,发放宣传材料300多份。4.举办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2次,共培训约100人次。5、开展海域海岛执法巡查13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次,行程16000余公里,开展海上执法检查20余次,航程700余海里。6、清理非法养殖网箱40余个,清理整治非法紫菜养殖筏架设施1200亩,查处破坏海岛生态植被案件1宗,收缴罚款5000元。
林业执法:1.完成2020年森林督查国家下发320个遥感变化图斑的乡镇自查、内业判读和外业核实工作,2020年9月3日完成森林督查成果数据市级预检,9月5日报省自然资源厅进行省级复查,目前正根据合肥专员办和省厅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建立2020年森林督查问题图斑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根据国家局的工作部署展开问题图斑立案查处和整改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