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检索词
word下载
pdf下载
经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以下《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
特此声明。
序号
权利人
土地证号
坐落
1
万本初
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254981 号
通济巷 71 号
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