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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发布青岛市即墨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即墨政务网(http://www.jim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岛市即墨区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即墨区宁东路166号科创中心A601;邮编:266200;电话:0532-88512506;电子邮箱:A88512506@163.com)。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即墨区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深入细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医疗救助、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等领域信息的公开,增加与群众的互动。

1.主动公开。2023年度,即墨区医疗保障局通过即墨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其中,政府部门法定主动公开栏目更新信息4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更新信息13条,其他公开模块更新信息23条),部门网站及时有效将省市医保政策、我局印发的重要文件及工作动态等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主动公开。

2.依申请公开。准确把握政府信息的适用范畴,明确“一事一申请”的原则,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处理原则,即墨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均已按时办理完成。

3.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务信息发布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审核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无误,避免发布的信息出现数据不实、依据不充分的情况,给政府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加强网站建设,整合服务网站资源,把网络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公开载体作用。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即墨区医疗保障局加强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梳理与公众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事项,抓好办事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将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等对外公开,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方便群众了解医保政策,提高社会满意度;继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多次开展医保政策宣讲活动,组织医保业务骨干力量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医院、走进参保人,积极开展服务群众、服务机构、服务社会等活动,通过政策宣讲活动,增进了机关干部与群众的沟通联系。

5.监督保障。即墨区医疗保障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监督指导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通过问卷调查、“好差评”系统等方式向群众了解对医保工作的满意度。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影响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即墨区医疗保障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立足新发展阶段,对标新任务新要求,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医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政策解读的受众面和覆盖面有待扩大、政府信息获取的精准性和便捷性有待提高。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强化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定期研究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督促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群策群力,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深度解读,提高质效。严格落实政策制定与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适应分众化传播趋势,持续做深做透、做精做细政策解读阐释,策划推出一批语态新、形式活、易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提高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触达率。三是强化监督,细化检查。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主动公开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和重点工作信息,积极整改工作不到位、主动公开不够,内容更新慢、信息公开量少的情况,努力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使其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形成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一)2023年,即墨区医疗保障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围绕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落实各项评估指标具体要求,推行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公布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二是不断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关注。聚焦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医保相关政策,及时做好解读回应,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强化责任,正面回应群众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即墨区医疗保障局共计办理人大建议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建议提案面复率、满意率达到100%。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在全区开展“医保政策进万家”活动,充分发挥“医保明白人”政策宣讲团作用,走进街道、社区、企业、学校、机构,覆盖全区17个镇街及高等院校,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单,开展“医保明白人”线下政策宣讲活动,提高了群众政策知晓率。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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