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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即墨区大件运输“一件事”工作推进方案
发布日期:2024-10-16

一、制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和《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大件运输“一件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青审服字〔2024〕65号)的要求,加快推进即墨区大件运输“一件事”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大件运输许可服务质量和管理效能保障大件运输安全畅通。

关联事项

1.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2.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

3.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4.《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 年第12号)

5.《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

6.《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四、适用范围

即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业务

五、重要措施

(一)关联事项集成办理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3个审批事项整合为大件运输“一件事”集成化办理服务场景,编制统一的大件运输“一件事”主题场景服务指南,实现政务服务标准统一、线上线下服务协同。

(二)申请材料极简办理

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对大件运输“一件事”关联业务事项需要填报的信息要素及申请材料进行归并、集成,整合3张申请表单为1张。按照重复材料只收取1份、可共享互认的材料不再提交,逐一明确申请材料的份数、要求等内容,细化材料审查要点,实行“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

(三)服务专窗集中办理

3个事项办理窗口整合为1个,在即墨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56号窗口设置大件运输“一件事”服务专窗,实行“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业务一站办结”模式。主动提供全程帮办服务,最大程度让企业群众获得高标准、高品质、高效率的办事体验。

(四)申请流程集约办理

按照高效化、集约化原则,对大件运输“一件事”关联业务事项进行业务整合、流程优化,形成联办申报链条,申请人可根据需求选择1-3个事项自由组合,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

(五)网上申报一站办理

按照线上办事“一网通办”的要求,线上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青岛站)“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设置大件运输“一件事”服务模块,企业和群众可通过该模板完成业务申报,实行一网申请、业务协同、高效办理。

六、咨询电话

大件运输“一件事”咨询热线:0532-8505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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