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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公布即墨区镇(街道)级、新村(社区)级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8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改善基层政务服务薄弱环节,打通服务企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9号)要求,对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岛市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青政字〔2021〕27号),在即墨区镇(街道)级、新村(社区)级便民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第一批)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梳理形成《即墨区镇(街道)级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2021年版)和《即墨区新村(社区)级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2021年版)。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整合基层政务服务资源,完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应上尽上”原则,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全面网上运行,实现基层政务服务从“能办”到“快办”“易办”“好办”转变。2021年年底前,基层可办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增加,事项办理更加标准规范,办事体验度不断提升。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就近办,积极回应企业群众呼声和诉求,社会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内容

此次镇(街道)级、新村(社区)级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共分为两部分,其中《即墨区镇(街道)级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2021年版)共保留7个部门99项政务服务事项,《即墨区新村(社区)级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清单》(2021年版)共保留23个部门(单位)37项政务服务事项。

区直有关部门应根据目录清单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加强业务培训;在山东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梳理、发布事项要素信息,方便镇(街道)、村(社区)认领。各镇街应将与群众关系密切且适合在镇(街道)、村(社区)级办理的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受理、办理或帮办代办,并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即墨站)公开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服务信息,确保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线上线下要素统一、信息准确、方便实用。

四、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青岛市即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0532-885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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