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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信访局2021年“人民信访、法治保障”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1-05-14

今年是国务院《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6周年、《山东省信访条例》实施5周年,也是《民法典》实施第一年。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山东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人民信访、法治保障”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2021年“人民信访、法治保障”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紧紧围绕我市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需要,突出“人民信访、法治保障”主题,广泛开展综合性、社会性、群众性信访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1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

三、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是《民法典》以及信访问题较为集中领域的法律法规。

(二)信访工作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重点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山东省信访条例》等重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及省、市配套细则;中央、省、市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相关要求;网上信访工作要求;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工作要求。要结合“十大领域”集中整治,对群众普遍关切的劳动社保、征地拆迁、农业农村等领域法规规定进行广泛宣传。

(三)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有关要求。《信访条例》关于信访人权利义务、信访代理制度、不得采取行为等方面规定,《关于依法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告》等相关规定,以及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典型案例等,增强法规宣传的释法说理效果。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拟定于 5 月 15 日开展“全市信访法治集中宣传日”活动。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展板、张贴动漫海报、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现场咨询解答等形式,进村入户向群众宣传信访法规知识;要在市场、广场、商场、社区等人群集中区域设置宣传点进行宣传。

(二)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宣传。在全市信访系统开展“学法、

用法、守法”法律知识学习宣传,倡导信访干部每月学习 1 部法规政策,开展信访业务知识考试等,切实提升依法按政策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开展信访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在信访接待场张贴法治宣传展板、向信访人发放法治宣传材料、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典型案例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三)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各区(市)和部门单位要加大与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媒体单位的沟通协调,提高信访法治宣传在各类媒体与其他资讯传播渠道的曝光率、影响力。要充分利用联合接访大厅宣传栏、信访局政务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多形式加强法治宣传。集中宣传月活动期间,市信访局将通过“青岛信访”微信公众号等,对区市和部门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和部门单位要把信访集中宣传月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制定具体方案,周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区(市)信访局要加强对本地区宣传工作的协调指导,确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信访法治集中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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