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全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及管理,发挥质控中心专业引领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依据《青岛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青卫医药字〔2023〕4 号)起草制定。
三、目标任务
在全行业进一步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基础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提升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医疗服务满意度。
四、主要内容
本通知共6章30条,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明确主要职责。拟定全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控制的规划、方案、具体措施,组织开展本专业领域质控培训、质量评价、考核评估、规范化培训、督导检查等质控和管理工作,建立专业信息资料数据库,参与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重点病例质量评价工作,加强本专业领域质量安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二)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工作例会、专家管理、经费管理、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各区级质控中心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专家组会议,讨论本专业质控工作计划、技术方案和重要事项,落实质控中心工作任务,部署质控工作安排,交流质控工作经验。各区级质控中心每年至少开展1次质控标准修订、2次督导检查、3次质控培训,对质控结果较差的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一对一”帮扶措施。
(三)完善考核机制。每年度对区级质控中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4 个等次。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按照 4 年一个管理周期对区级质控中心挂靠单位进行动态管理。
五、重要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推动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主攻方向,坚持继承与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立足新发展阶段,紧扣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全面质量安全管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解释部门及咨询电话
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医务管理科
0532-88516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