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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做好2023年即墨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3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对2008年印发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29 号)。

二、政策依据

1.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鲁卫医字〔2022〕13号

2.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青卫办函〔2023210

三、目标任务

全区中小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体检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确保辖区内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参检率、学校建档率分别达到100%数据录入率、准确率和完整率达到 100%

四、主要内容

组织协调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对学生健康体检状况进行个体和群体评价、分析、反馈,并提出健康指导建议,确保辖区内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参检率、学校建档率分别达到100%,规定相应体检项目,在体检结束后及时反馈体检结果,若有检查结果异常情况通过书面方式告知学校,对报告内容进行规范分析,对不同年级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给出指导意见,对出现健康问题的学生进行随访,做好体检计划及各体检项目规划。区卫生健康局对不达标的健康体检机构责令限期整改。保障体检数据安全,落实好经费保障工作。

五、重要意义

定期健康体检是保证中小学生健康的有效手段之一。通过健康体检,能够全面、动态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和生长发育情况;能够发现学生的不良生活习惯和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帮助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能够提早发现学生身体上的一些问题,如脊柱侧弯、肺结核等疾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六、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科  88519555

即墨区教育和体育局体卫科  8851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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