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1日,即墨区商务局印发《青岛市即墨区商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即商务字〔2020〕3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安〔2020〕19号)和青岛市即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 方案》的通知(即安〔2020〕10号)及上级业务部门部署要求,结合商务实际,制定该《通知》。
二、目标任务
督促各科室和单位,建立行业安全生产督导长效机制,
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督促相结合的方式,摸清督导行业企业风险点底数,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发生,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衡稳定向好,确保全区商务领域督导行业企业经营安全。
三、工作流程
商务领域“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2日前,各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计划, 成立督查组织,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二)全面拉网式大排查阶段。10月份起,各有关科室按照督导范围,全面摸清督导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情况,对查出的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同时,结合对督导企业摸底,对督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一并于10月29日前报局安办汇总上报(纸质和电子版)。
(三)集中督导检查阶段。10月中下旬起,各科室结合督导行业特点,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防控措施,积极配合消防、应急等部门全面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1.企业自查自改。各科室根据整治重点内容,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工作,通过自查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2.有关督查。各科室在这次行动中,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以把督导企业底数摸准,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不赶进度,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最大限度地把排查出的隐患解决掉。对督查的每一家重点企业,都要写出督查报告,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和取缔。
我局将采取局领导包片,行业科室日常检查和局安办会同相关部门督查的形式,对各科室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督导责任和重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抽查。
3.组织好培训和演练。各科室要加大对督导行业企业安全负责人的培训力度,力争在四季度内,完成年度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任务。要指导督导企业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组织疏散顾客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总结阶段。12月14日前,各单位要认真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完善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整治工作成果。
四、涉及范围
1. 负责职责范围内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 指导规模以上商场、超市安全生产工作;
3. 指导拍卖、汽车流通、二手车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等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执行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单位必须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要建立起有效的长效督导机制,督促督导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排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商务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落实措施,从严整治。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各类行业督导理措施,要组织专门人员对督导行业企业逐一进行排查,开展明查暗访,做到隐患排查不放过一个督导企业,发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见效不放过。
(三)加强指导,积极防控。有关科室要督促、指导行业督导企业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加强指导对企业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企业自防自救能力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相关情况,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上报。请各相关处室,于2020年10月24日前,上报实施计划和动员部署情况;于12月14日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总结报局安办(外资企业管理科)。
联系人:刘世勇 咨询电话:0532-58667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