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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发布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即墨政务网(http://www.jim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振中街12号;邮编:266200;电话:0532-88571002;传真:0532-88571003;电子邮箱:qdsjmqsfj@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较好实现政务透明、公开及时。

1.主动公开。截至20241231日,区司法局2024年全年通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4条,其中,发布规划计划类2条,公示公告3条,工作动态32条,会议信息1条,复议决定20件,主题宣传日活动1次,热点回应2次,年度重点工作执行情况1条,主动公开公文法规1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1件。

2.依申请公开。2024年,区司法局共接收依申请公开5件,数量与去年持平。依申请公开均已按期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区司法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对外发布的所有信息均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充分保障各类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依托“即墨政务网”向社会主动发布各类信息,包括规划计划、工作动态、公告公示、会议公开、公文法规、政策解读、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示、行政复议决定等。做到严格按照要求报告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务公开专栏日常更新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在网站公布做到及时、全面、准确。

5.监督保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不是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到位。二是在实际工作中对部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够精准。

针对上述不足,我局细化措施,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强化运维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网站的日常管理,坚持定期对网站发布内容开展“回头看”,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效。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发布、回应群众关切,增强回应效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4年,区司法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本行政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4年,区司法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拓展了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形成了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政务公开人员专职抓的工作机制。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区司法局共承办人大建议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结率100%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4年度,区司法局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的制度化、规范化、多样化,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至20241231日。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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