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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即墨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即墨司法”(http://www.jimo.gov.cn/n28356048/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振中街12号;邮编:266200;电话:0532-88512043;传真:0532-88512043;电子邮箱:qdsjmqsfj@qd.shandong.cn)。

一、主要内容

(一)概述

2018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全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严格保密审查,拓宽公开范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推进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进一步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止本月,区司法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规定,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分管领导直接参与、压实公开责任,并安排两名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严格落实“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强化政策解读工作;加强政务舆情日常管理和政民互动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年内办理回复直通联办政务热线工单39条。

(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加强提案办理的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政协提案办理公开制度,通过官方网站集中展示“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提案的办理结果信息,进一步推动了政协提案的回复和落实工作。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8年,区司法局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加强官网平台建设、监管和维护,设置基层工作、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公开模块,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年内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849条,其中官网网站公开768条,政务微信公开152条。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区司法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区司法局未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保密审查的日常工作,严格履行“科室自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批准后登记备案”的审查公开程序。未出现不审批先公开的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所属事业单位(即墨区法律援助中心、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公证处)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信息均在区司法局官方网站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区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如具体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人员,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对相关制度规范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为此,区司法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大司法行政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司法行政工作公开的方式和内容,探索编制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则,完善申请受理机制,明确办理环节,规范办理流程。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办事公开,实现与电子政务、网上办事的有机结合。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的宣传力度。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灵活便捷的渠道开展宣传,主动向社会公开群众关注度高、涉及范围面广的信息。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抽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简洁性和准确性,确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实效。

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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