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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区司法局2021年全年通过政务网站发布工作动态类115条,公示公告24条,会议信息11条,复议决定10件。官方“两微”平台全年发布信息382条。其中,微信发布信息236条,微博发布信息146条。1.公开司法行政机构设置、办公电话、工作动态、各种新出台的文件及各科室主要职责、联系电话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2.加强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及时更新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示2021年度区政府及部门备案目录。3.加强主动回应栏目建设,发布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地图、法律顾问、惠企政策等信息,有效提升便民服务水平。4.加强政策解读。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在做好文字解读的基础上,制作并发布“一分钟讲政策”视频短片,采用卡通动漫、短视频等可视、可读、可感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增强了政策解读效果。积极参加行风在线等节目,深入解读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相关政策,针对性地服务群众法治需求。5.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将《青岛市即墨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列入全年重大行政决策,主动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有效提高决策透明度。全年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开放日”活动3次,组织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亲身体验工作流程。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托“法治政府”专栏,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信息,及时发布法律援助、公证、惠企专班等工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保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原则,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群众监督下运行。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坚持政务公开“三审三校”,对拟由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把关,确保所有公开信息经审核后公开,无遗漏涉密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扎实做好网站建设工作,及时发布相关板块信息,确保无“空栏目”产生。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便民属性,在微信公众号下开设即墨政务网、政府写信、办事服务子目录菜单,方便群众随时查询公证、法律援助、便民地区等工作信息。在保证发布信息更新频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信息撰写质量和原创信息发布比例。其中,由官方微博发布原创信息《即墨区司法局“三个聚焦”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质增效》,单篇阅读量达到3.1万人次。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选优配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明确2名专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各业务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对接政务公开工作,实现全员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建立政务公开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项推进会,总结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机制顺畅、运转高效。将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列入全局重点工作内容,更新发布《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力度还不够,政策解读形式仍然以文字解读为主,新闻发布会、短视频等解读形式运用较少;二是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微信微博主要作为发布信息的载体,其互动交流功能没有有效发挥;三是未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相关业务科室支持参与政务公开的机制不够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整体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制定区司法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措施。深入推进执行公开。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季度公开司法行政重点工作、重大工作部署贯彻执行情况。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积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聚焦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规范性文件清理、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明确政策文件发布3个工作日内关联解读材料。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发挥新媒体矩阵作用,加强“即墨司法”官方微信公众号规范发布,推广“即墨司法”新浪微博,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积极答复网友提问,开展互动交流,做好法治宣传和最新政策解释。

三是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任务与年度目标、效能建设、政风行风等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督促检查、同步检查评比。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及时传达上级部署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认真落实《2021 年青岛市即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动态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信息。每月定期公开惠企团队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公布更新各法律服务团队接听热线值班电话、为企业提供合同合法性审查、面对面接受企业咨询等具体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查询链接,方便社会公众知晓。二是定期发布政府工作报告进展成效及举措及年度重点工作信息,每季度公开工作计划、措施及成果,公开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制定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拟定监管抽查计划,及时公开检查抽取情况和抽查结果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区司法局承办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区司法局认真贯彻我区关于议案办理工作部署要求,层级分解落实责任,认真拟定办理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办理情况、二次办理进展及后续进展情况,高质量完成答复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积极配合智慧即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爱山东APP开设“即墨区司法类单位信息查询”功能,及时更新发布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调解委员会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事项信息,方便群众办理各项事务。同时,积极探索电子证照技术在司法行政领域中的推广应用,将法律援助、行政复议中需要群众提供身份证明的材料进行在线关联,最大程度方便企业群众生产生活。

5.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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