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消费者购物、聚餐、旅游等将成为消费热点,为保障消费者理性购物、安全出游及舌尖上的安全,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佳节,特发布消费警示:
一、购物应理性
节日期间,消费者应选择自己真正需要的商品,做到理性消费,面对促销时要保持清醒头脑。尤其是在商场或者一些服务场所做打折、返券、有奖销售等促销活动时,不要因为商家的宣传、游说而一时冲动购买自己并不需要或质次价高的商品。
二、食品采购要细心
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注意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蔬菜、水果、水产品以及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不要购买“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三查食品外观,注意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并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
三、外出就餐要留心
要慎重选择就餐场所,注重选择环境整洁、证照齐全的餐饮单位就餐。如果要宴会聚餐,要选择有足够接待能力的饭店,尽量选择食品量化分级等级A级或有“放心消费”标识的就餐场所。就餐后应及时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凭证。
四、网络订餐要小心
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五、外出旅游应谨慎
外出旅游时,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并签订正式旅游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有异议,应与旅行社协商确定后再签字。
消费者选择参团短途出游时,可结合自身情况,选购合适的保险。游客在旅行中,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种损失或损害,或游客个人过失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等,这些都不在旅行社责任险的赔付范围之内。因此,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意外险“傍身”,不仅仅为了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也能更加安心。
六、 消费纠纷留证据
购物凭证是消费者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后,依法维权的重要证明。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旅游消费中,一定要注意索取并妥善保留购物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本着合法、正当、公平原则,首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和解不成,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拨打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