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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8-03-13

2018年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即墨撤市设区后实现新一轮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改革创新,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公共服务,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开启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征程。

一、全力促进就业创业

(一)确保完成就业创业目标任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政策性扶持创业850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

(二)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施新形势下就业优先战略,深入研究新兴就业创业形态,建立新兴就业创业业态的政策服务体系,落实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就业失业登记办法。

(三)深入实施“大众创业”工程。牵头做好山东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争取认定为全省首批创业型城市;完善大众创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加大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力度,构建市级、区级、街道(镇)级创业孵化体系,争创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评选一批区级、街道(镇)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并落实相应的奖补政策。通过创业地图,进一步向社会宣传推介创业孵化载体。积极推广远见创业模式和创业项目,提升创业孵化实效。组织区第二届创业大赛活动,并做好2017年遴选出来的创业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组织开展创业训练营活动。

(四)创新“互联网+创业”培训模式。健全新形势下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体系,搭建区级创业指导平台,建立区级创业导师队伍,开展创业指导服务。出台我区创业担保新政策,进一步减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增加反担保方式,延长贴息期限,联合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开展新一轮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推动新政策迅速落地,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

(五)实施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计划。推进家庭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快推进家庭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家庭服务业诚信标准,评选认定一批家庭服务业品牌机构、诚信机构,落实奖补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延长家庭服务业稳定岗位就业奖励补贴期限。开展家庭服务机构业态调查分析工作。

(六)扎实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按照青岛市局的统一部署,做好企业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推进“先垫后补”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加大对新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使有培训需求人员应培尽培;实施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服务,通过招投标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纳入,引导其与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对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适时调整培训专业。

(七)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发挥首席技师引领带动作用,深入企业宣传齐鲁首席和青岛市首席评选办法,鼓励企业支持员工积极申报;结合青岛市高技能人才管理办法,继续实施“墨城工匠”技能人才提升行动,做好高技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为我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加强与高职联盟的对接与合作,结合我市企业技能人才需求,积极为职业院校学生就业、实习等方面搭建信息交流服务平台,开展校企合作、技能人才推荐就业、实习,引进我市企业急缺的高技能人才;鼓励支持相关企业积极申报青岛市技师工作站,组织实施“金蓝领”培训。

(八)做好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面梳理规范鉴定流程,切实做好下放后,鉴定过程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推广使用职业技能鉴定远程考务系统,探讨实际操作PAD打分系统。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安全保密工作。不断提升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水平,建立我区首支考评员队伍。

(九)继续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以“春风行动”为载体,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招聘活动。继续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主渠道作用。强化每周二、周五的招聘会和每月20日招聘会的开展,聚集人气,提供优质服务,服务企业用工;实现有形市场信息发布平台与互联网信息发布相结合,全方位、多渠道覆盖全市各个区位,让求职者快速掌握了解用工信息,更好地实现就业。

(十)加大人力资源管理力度。依法规范实施人力资源市场行政许可,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随机抽查监管,建立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探索运用新兴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效能。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培育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公司,壮大我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鼓励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用工指导、员工招聘、信息咨询、有组织开展劳务等服务。

(十一)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对接活动。对已开工的重点项目特别是汽车产业新城、蓝色硅谷、创智新区等重点区位要开展重点走访,掌握用工需求,为企业开展用工指导和招聘服务。

(十二)做好失业维稳工作。做好流程再造,简化工作程序,强化服务意识,做好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及发放工作;熟练掌握各项政策,为2018年度稳岗补贴、职业技能补贴、失业预警等各项新政策的实施打好基础;实施跟进式就业援助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85%以上、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

(十三)继续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实施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确保有就业、创业和培训要求的农村贫困人口帮扶率达到100%。巩固扶贫成果,将积极协调各镇、街、有关部门、科室,圆满完成2018年度省、青岛扶贫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迎接好各级扶贫检查和考核工作。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十四)创新实施“全人全责”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根据参保职工疾病状况、评估等级和实际需求,按照“全人全责”服务模式要求,统筹配置照护服务相关人力和资源,为其提供急性期后的健康管理和维持性治疗、长期护理、生活照料、功能维护(康复训练)、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精神慰藉等及时的、连续的、整合式的照护服务。

(十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18探索实行居民医保费用按人头总额付费的支付方式,对即墨区人民医院、即墨区中医医院、青岛中心医疗集团蓝谷医院三个医共体医保费用实行按人头总额付费,费用额度依据辖区居民当年社会医疗保险费征缴额总数按特定比例确定,加强预决算控制,有效遏制医疗费不合理增长。

(十六)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按照省、青岛市统一部署,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强与就业信息的联动,以外来农民工、小微等新兴业态从业人员及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研究制定方案措施,加快推进职工社会保险全覆盖;积极扩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覆盖面,实现居民养老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过渡;实现参保扩面工作与全民参保登记的有效衔接,确保参保人数、基金征缴稳步增长。

(十七)强化扩面征缴措施。全面、动态做好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情况,提高基数申报质量,促进应收尽收;加强与就业、监察、公安、建设、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挖掘新的扩面征缴增长点。完善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加快实现同一时间、同一方式、同一渠道征缴;强化社保稽核,全年稽核企业数不少于1500户,职工数不少于5万人。确保完成青岛市下达的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目标。

(十八)适度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按照上级部署,适时适当提高保障水平,统筹调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伤1-4级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调整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规范生育津贴发放,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

(十九)持续推进“社保精准扶贫”。落实精准扶贫政策,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100%。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倾斜政策,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养老、医疗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和跨地区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二十)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积极争取上级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被征地村庄农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争取有条件的村庄提高村集体补助标准,提高待遇水平,解除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二十一)加强社保经办内控管理。落实青岛市社保经办风险防控专项行动要求,认真梳理内控风险点,提出防范建议和整改措施。强化补缴业务的审核经办,规范企业社会保险费补缴政策及办理程序;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做好人社部、省人社厅和青岛市人社局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的迎检工作。 

(二十二)做好社会保险费清欠工作。积极落实青岛市清欠工作要求,加大清欠力度,协调工商、税务、银行、人民法院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和规范清欠工作流程,完成青岛市下达的清欠计划。

(二十三)进一步做好基层人社中心服务工作。提高人社中心对外形象,主动征求并听取辖区镇、街道对人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辖区镇、街道完成各项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目标任务。以服务企业、保障民生为工作重点,密切与辖区企业的联系服务,进一步减环节、疏流程、提效能,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关心、爱护基层工作人员,帮助解决后顾之忧,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选优评先适当向基层工作者倾斜。

三、进一步推动人才工作改革创新 

(二十四)科学谋划人才支撑新旧动能的顶层设计。出台《关于实施“科技强区,人才兴区”战略的意见》, 理清人才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思路,明确工作切入点和支撑点。围绕城市和产业发展总体布局,加快构建“一城两带多组团”的人才发展格局,力争用四年时间将即墨打造成为全国乃至世界知名的人才聚集高地。

(二十五)高标准打造“科技新城”,构建高端人才集聚桥头堡。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在蓝谷打造集“高端人才聚集区、科研成果承载区、人才创业生活区”于一体的“科技新城”,同步配套人才公寓、教育休闲、康养医疗、生活购物等基础配套设施,打造独具特色的人才创新创业综合体。凸显人才、科技对新城建设的撬动和支撑作用,规划建设科研成果展示区和转化区。

(二十六)持续推进人才体制改革,建立联动高效的人才工作推进体系。坚持人才发展区域“一盘棋”,统筹即墨与蓝谷的人才资源,建立“机制联建、平台联用、人员联动、政策联享、活动联办、成果联转”机制,加速构建区域一体化发展格局。研究出台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制度,着力解决人才在课题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健全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更加开放灵活的人才新政,出台《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等“引、育、聚、留”一揽子人才政策,以政策红利吸引重点产业高端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创业发展。

(二十七)加快构筑人才发展平台,为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创新打造一批人才“双创微基地”,出台培育“双创微基地”的相关政策,“吸附”小微企业抱团发展,构建起以高新技术企业为支点、以扶持政策为杠杆、以区域一体发展为目标的“双创微基地”发展格局,实现资源共享、技术共享、人才共享。建设高端人才创业园,按照建设高端人才创新创业中心、科研成果集中转化中心的思路,对原市民大厅进行改造升级,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综合服务。

(二十八)统筹实施五大人才工程,全面夯实“引、育、留、用”发展基础。实施靶向引才工程,发挥好美国亚特兰大、北京、上海人才工作站引才作用,积极在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和国内人才集聚城市布局一批人才工作站,研究建立人才工作站运行机制。高标准承办“2018年中国青岛蓝色经济国际人才暨产学研合作洽谈会”,加快汇聚海外高端智力来即创新创业。加快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改善人才住房条件。加快推进人才信息化工程建设,全面建成以“一网三库三平台”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大数据系统。实施人才服务提升工程,在万丽广场规划建设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和高端人才项目交流展示平台,建立人才线上服务系统,建成集督查、调度、考核于一体的人才综合服务体系。启动“墨城英才”培养工程,创新实施“百川计划”“研究生留即计划”。

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二十九)规范公务员管理。围绕“人才强市”战略,做好2018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根据上级部署,稳妥施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及时完成公务员登记工作,准确做好青岛公务员管理信息库和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的人员维护工作。根据上级部署,适时启动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

(三十)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会同组织部门,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作风建设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落实最低服务期管理规定。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励工作,从严控制优秀等次比例和奖励表彰项目,进一步推进平时考核工作,发挥平时考核的基础作用,强化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落实惩戒备案制度,及时做好受处分人员的人事处理。

三十一)强化中层干部管理。会同组织部门指导各单位,做好撤市设区过渡期内干部级别的对应晋升工作。根据撤市设区后新情况,会同组织部门研究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根据编制部门的机构“三定”工作进度,指导各单位妥善做好中层干部的定岗工作。

(三十二)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强化公益属性为目标,完善事业单位竞聘、考核等人事管理办法。建立全区联动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系统。探索事业单位人员培训机制。研究出台向基层倾斜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优化随军家属安置办法。组织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三十三)稳妥做好军转工作。做好军转干部培训工作,完善“人岗相适” 计划安置制度,圆满完成军转安置任务。落实自主择业退役金待遇政策。深化群体稳定规律研究,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保持全区企业军转干部稳定。

(三十四)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上级部署,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配套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配套工资政策,组织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试点配套工资制度和人民警察等工资待遇调整政策。根据上级部署,建立机关单位困难职工及时救助制度。

五、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十五)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按照青岛市人社局制定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五级联创”活动。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做好劳务派遣许可、特殊工时审批工作。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促进劳动生产率与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按照省和青岛市人社局统一工作部署,做好薪酬调查及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工作。做好退役士兵权益保障工作。

(三十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开稳妥做好搬迁和重组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统筹做好改革、改制、重组企业劳动关系调整和退役士兵权益保障工作。

(三十七)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建设。积极做好重大集体案件审理工作。对于突发集体案件在及时立案审理的同时,向企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反馈处理意见,由街道、办事处协助劳动者及时查封企业相关财产,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护。对于重大、特大劳资纠纷,按照多方参与,共同调解的原则,及时通知工会、法院等部门共同参与重大案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按期结案率98%以上。继续做好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工作,扩大调解渠道,发挥工会调解职能,能在工会调解的,力争在工会调解。 推行要素式办案,提高仲裁办案质量与效率。规范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率80%以上。

(三十八)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大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书面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受理和查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提高办案效能,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不低于98%。注重基础信息工作,加大软硬件投入,健全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完善企业欠薪欠费预警监控机制,切实发挥网格化、网络化建设系统效能。推进劳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健全重大案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建立完善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依法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六、加强基础工作和自身建设

(三十九)统筹做好规划计划工作。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跟踪督查机制,开展“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

(四十)强化务实工作作风。集中精力干实事,做好事,办正事,分清轻重缓急,分清主次矛盾,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坚决杜绝拖沓推诿之风。完善激励机制、容错纠错机制,为积极干事者撑腰鼓劲,对庸政懒政者问责,采取措施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能者上,庸者下,务实上进,集思广益,凝心聚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十一)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编制2019年度预算。强化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动态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稳步实施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经济责任审计。

(四十二)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全区人社领域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三化”建设,推进“需求导向+流程驱动”网上办理新模式应用。深化社会保障卡线上线下应用,丰富“智慧人社”手机APP功能应用。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推进网站整合工作。建成“全业务、全流程、全覆盖”的网上便民服务体系,加快大数据仿真推演和分析应用能力建设。创新基层平台工作人员培训模式,深入开展基层人社服务平台“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

(四十三)扎实做好政务管理、服务工作。完善政务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提高督办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完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开拓创新,打破常规做好“两微一博”运营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切实抓好保密及后勤保障工作。

(四十四)抓好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坚持“一岗双责”,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合格支部、过硬支部、示范支部”创建活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十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执行《准则》、《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巡察力度,主动发现问题,严格追责问责,坚定不移推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十六)优化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按照深化政府体制改革要求,深化推进机构编制和职能改革。针对干部年龄和职能结构不平衡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促进干部成长和锻炼培养。规范选拔任用和人员管理,优化干部队伍建设。规范人事管理,做好人事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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