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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2023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乡村岗)
发布日期:2023-04-18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稳就业保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2023年度全区共计划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8100个。根据《即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情况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城乡公益性岗位是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设置并实施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人员条件

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不含已实现就业和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主要包括:

(一)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二)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三)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四)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具有即墨区户籍的常住人员,各镇街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到69周岁。

(五)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岗位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即墨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并每年购买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四、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审批、签订协议、岗前培训等环节进行规范上岗。具体上岗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五、报名申请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详见各镇街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在公告下方下载《即墨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到各镇街指定报名地点或报名方式报名申请(详见附件1)。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城镇大龄人员等资格信息进行核实。

六、其他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安置条件,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城乡公益性岗位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需退出人员及时退出,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三)如招聘和上岗期间上级出台公益性岗位管理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四)本轮招聘岗位根据社会实际公益需求设置,若社会公益需求发生变化,岗位随之调整,如岗位取消,劳务合同随之解除。

附件:

1.即墨区各镇街城乡公益性岗位信息

2.即墨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即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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