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在即就业创业研究生生活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即人社字〔2019〕18 号)文件要求,我区将开展2021年在即就业创业研究生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6月20日-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
申报地点:即墨区人才服务大厅4号窗口(通济街128号万丽国际A座5楼)。
联系电话:0532-85551166
三、补贴对象
(一)2018年7月3日及以后公开招聘到即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于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就业登记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其中硕士研究生须在派遣期(毕业三年内)正式办理录用或聘用手续。
(二)2018年7月3日及以后首次来即墨就业创业,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即墨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且正常在即墨区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统招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即墨行政区域内首次自主创办实体且正常经营,或在即墨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首次就业并签订3年(含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创办实体或企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其中硕士研究生须在派遣期(毕业三年内)在即就业或自主创业。
2.留学回国研究生须首次来即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根据青岛市《在即就业创业研究生生活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即人社字〔2019〕18号),享受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的,不再享受在即就业创业研究生生活补贴。已享受过研究生生活补贴且符合一次性安家费申领条件的人员,若申请安家费,已申领的生活补贴予以扣除。
四、补贴标准及期限
本次申报区间为2021年1月-12月,以2021年度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月份为准。首次申报区间为2018年7-12月的人员,需仔细核对2021年度补贴申报区间,总申领月数不得超过36个月。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申请15万元、10万元的生活补贴,逐月累计、按年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五、申报所需材料
(一)首次申报人员
1.国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2021年1-12月在即就业创业研究生生活补贴申请表》
3.《2021年1-12月在即就业创业研究生生活补贴申报情况表》
(二)非首次申报人员
1.《2021年1-12月在即就业创业研究生生活补贴申请表》
2.《2021年1-12月在即就业创业研究生生活补贴申报情况表》
六、补贴审核
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登记备案。对审核通过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审查监督
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曾因造假等行为被取消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或限制其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生活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追缴所发补贴,并列入人才黑名单,5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和个人各类人才项目计划的申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申报要求
1.各镇、街道、功能区等相关单位应及时通知本辖区内单位(以注册地为准),开展在即就业创业研究生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生活补贴每年申报一次,由用人单位组织集中申报上年度生活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填写表格,保证申报材料准确、齐全。附件2需自行准备U盘拷贝电子版,连同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附件:
1、《2021年1-12月在即就业创业研究生生活补贴申请表》
2、《2021年1-12月在即就业创业研究生生活补贴申报情况表》
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