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手机版

请输入检索词

关于转发《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09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

现将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青农字〔2021〕5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于2022年10月21日12:00前完成材料上报工作。

呈报部门需提供《2022年度新型职业农民XX级职称推荐报告》和《申报人员花名册》各1份。

申报人员需提供职称评审表3份(A4纸双面打印、不超过4页,并加盖村居(单位)、镇街、区(市)有关部门公章)、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按《评审表》所列内容分项排序,装订成册、附目录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及评审表电子版、佐证材料扫描版;《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推荐征求意见表》、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各1份。

报送材料地点:即墨区蓝鳌路748号即墨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217房间,金宏网地址:即墨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

联系电话:0532-88534027

附件:1.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 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推荐征求意见表

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9日    

请输入文字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提交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