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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3

一、《通知》的起草背景

按照青岛市统一部署,进一步推动我社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围绕创新方式方法、简化年检手续、灵活安排调整、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能力的目标要求,2019年至今我局持续开展了社会组织年报工作,减少了结论性盖章环节。通过社会组织承诺制、登记管理机关公示制、涉事社会组织函告制及监管信息共享制,发挥了综合监管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积累了改革经验。2023年我区继续在全区社会组织施行年度报告制度。

二、《通知》的内容

《通知》共分个部分。

第一部分界定了年报工作涉及的对象为2022年6月30日前在即墨区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

第二部分为年度工作报告的填报内容。主要有三大方面:一是年度工作报告按照年报系统要求的填报内容和格式填报二是财务工作报告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填报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财务报表三是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行业协会商会一并填报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

部分为年度工作报告方式和时间明确了便利化审核要求、网上信息填报方式、监管审核方式。明确了年报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同时将年度工作报告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第四部分为填报程序,包括网上填报、附件上传、信息公开等环节。

部分为注意事项,包括对于年报严肃性的要求以及社会组织年报与检查衔接、年报与信用信息管理衔接、答疑咨询联系方式等。社会组织应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填报,对年度工作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逾期未报送年度报告的,民政部门将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有关制度,依法予以处理。

附件为社会组织年报操作说明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上传资料社会团体会员名册(模板)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上传资料附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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