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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即墨区民政局关于完善落实社会救助领域“三主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7

一、为何要出台此次文件?

为更好地适应社会救助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动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阳光救助,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即墨区民政局经研究,制定了《关于完善落实社会救助领域“三主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二、此项工作机制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本通知主要依据山东省和青岛市制发的两个文件制定,分别是《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健全完善社会救助领域“三主动”工作机制的通知》(鲁民函〔2022〕49号)、《青岛市民政局关于转发鲁民函〔2022〕49号文件健全完善社会救助领域“三主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三、相较于之前社会救助工作,该通知的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有哪些?

(一)明确了社会救助“三主动”内容

一是明确了主动告知内容。明确区民政部门、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机构要主动向社会公众告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渠道等事项,便于生活困难群众申请办理救助。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将其他社会救助职能部门的关联社会救助政策和办理渠道,一并向社会公众主动告知,增强多层次相互衔接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二是完善了主动告知方式。推行“面对面”宣传。通过在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摆放、村(居)醒目位置张贴、“大篷车”宣讲、村(居)广播等形式进行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并通过联系帮扶、摸底排查或调研走访时主动发放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政策包”等政策载体,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加强信息化宣传。组织各级民政部门和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积极通过政务服务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专栏、政务电子屏、二维码、服务热线、网络监督平台等多种形式和渠道,灵活多样推送社会救助政策。

(二)完善了主动发现机制落实措施

一是明确了主动发现对象。组织镇(街道)要将可能需要通过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给予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的人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临时遇困、生活无着需要给予急难社会救助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纳入主动发现机制范围。二是完善了主动发现方式。通过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充分发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作用,深入分析研判相关救助职能部门、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的困难群众线索和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困难群众预警信息数据,及时将相关线索和预警信息推送至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为其组织村(社区)开展线下核查摸排困难群众提供数据支持;通过规范区、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密切关注网络平台求助信息,及时回应困难群众关切,确保困难群众早发现、早救助。组织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结合困难群众日常走访和媒体网络等渠道求助信息调查,及时发现困难群众并跟进救助措施。指导村(社区)组织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重要工作内容,依托村(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充分发挥民政助理员(社会救助协理员)、社区网格员、驻村(社区)干部、志愿者等的作用,对发现的基本生活高风险家庭进行入户评估,及时上报辖区内有救助需求的困难群众。

(三)健全了社会救助信息主动公开机制

一是明确了主动公开内容。区民政部门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规范公开社会救助人数(次)及资金支出情况等社会救助统计信息;镇(街道)在社会救助审核确认过程,要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对相关社会救助对象需公示事项进行公示;镇(街道)在救助对象所在村、社区对需长期公示的社会救助对象姓名、保障人数、救助金额、镇(街道)监督举报电话、公布时间等信息进行公示。及时公开上级民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主动公开内容。二是完善了主动公开方式。区民政部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或短信推送提醒等方式主动公开、及时更新社会救助相关信息内容。镇(街道)通过政务宣传栏、电子政务屏、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或短信推送提醒等方式主动公开社会救助相关信息。村(社区)、网格通过村务或社会救助(低保)公示栏、居民微信群等载体,做好社会救助相关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在村(社区)、网格实现“二维码”主动告知救助政策、救助渠道和主动公开救助信息。镇(街道)要在社会救助办理和日常管理过程中,通过主动告知、协助办理等方式,帮助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开通救助保障金发放短信提醒功能,实现救助保障金发放信息短信提醒全覆盖。

四、如果群众想了解更多信息应该咨询哪个部门?咨询电话是什么?

解释部门为即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解释电话为0532-8851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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